我县处在长江与襄渝铁路之间的夹角地带,交通落后,工业基础薄弱,财源匮乏,财政运行得十分艰难。为了摆脱县级财政困难,我们把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发展县级经济,培植和壮大财源上,努力增收节支,自1978年以来已经连续14年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1989年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四川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
一、全方位支持财源建设
经济决定财政,只有经济的发展,才有财政的充裕。为此,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全方位支持财源建设,使我县财政平衡初步形成了良好基础。
一是倡议“一乡一品”,大力培植乡镇财源。我们积极鼓励并帮助各乡镇制定开辟财源的“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支持他们因地制宜地发展乡镇企业,创办具有本乡特点和优势的小骨干企业以及拳头产品和名牌产品,不断提高乡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能力。近三年,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参与扶持财源建设项目1200个,注入启动资金3388万元,取得较好效果。目前,全县24个乡镇已建成瘦肉型猪、柑桔、药材、绿茶、白肋烟、高山地膜玉米、高产杂交水稻等产品基地。到1992年底,全县财政收入超过100万元的财政所已由1988年的5个增加到9个,乡镇财政收入达3766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73.4%,比1988年增加1945万元,增长1.07倍。
二是以财政扭补为契机,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我们通过多方筹资,帮助县内企业完成了30多个项目的技术改造。1992年,国营预算内工业实现产值8962万元,比1990年增长43.3%,创利润916.2万元,比1990年增长20.4%,实现流转税546.9万元,比1990年增长22.6%。与此同时,我们还采取预算资金融通、周转金投放、财政无偿扶持等方式,注入资金2137.7万元,帮助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转产或联营,促进企业生产经营趋向良性运行。1992年,企业亏损户数降至7个,全年共减亏166万元,比上年增盈262万元,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扭亏增盈任务,年终被原万县地区行署授予扭亏增盈一等奖。
三是支持商业贸易发展,扩充流通业财源。我们制定了支持和服务于集贸市场与营业网点建设的措施及优惠政策,为120个国合商业网点和6万多平方米营业面积以及73个专业市场和综合商场的建成,尽力提供便利。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从1988年的2.65亿元增加到1992年的5.10亿元,营业税入库也从897万元增加到1444万元。我们还及时投入启动资金438万元,扶持国有商业企业完成技改项目34个,建成全县最大的综合性商场“商业城”。1992年,全县国有商贸企业实现销售2.7亿元,比1990年增长12.54%。
四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大力帮助非国有经济发展。我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尽管规模不大,但遍及乡乡镇镇、村村落落。财源培植也不能忽视这个方面。我们把它纳入乡镇财源培植规划,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开展乡财政干部联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活动,对其生产经营提出针对性建议,同时注入启动资金,扶持其发展,如通过对私营巫山乡澎江化工厂和铁桥钱江肉联厂的帮助,使其年创税利近10万元,迅速增加了乡镇财源。
二、讲究协调配合,防止收入流失
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虽然发展经济是基础,而最大限度减少财税收入流失并及时足额入库,则是一个关键环节。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坚持了以下四点做法。
一是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我们对财政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都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县长和县委第一书记都很重视财政工作亲自抓财政,将财政收入任务作为乡镇和各部门年终考核的四大指标之一,并把财政是否平衡作为一票否定指标,与奖惩挂钩。
二是坚持财税金融联系会议制度,分析财税金融形势、解剖财政收入入库上的症结,解决生产、流通中影响财税收入的问题。
三是乡镇实行“四长”(乡镇长、财政、税务所长、农行区营业部主任)负责制,财税人员实行“四统一”(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指挥、统一考核),开展财税联合办公,强化乡镇财政所的工商税代征职能。每个乡镇财政所都至少抽调一人,长期参与税务所的征管工作,解决税务部门征管力量不足问题。
四是日常征管与突击征收相结合。根据季节,农业税在三季度和四季度初突击征收入库。农林特产税征收在一、四季度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对欠税大户,组织专门小组上门突击追收。这几年,我们为缓解资金调度困难和确保预算收入的完成,都开展了集中性的突击征收活动。如1991年的财政部门“40天工商税突击助征活动”,1992年11月的“突击征管月活动”,1993年6月的“税收突击月”活动,成效都比平日显著。
三、坚持“以丰补歉”,确保收支平衡
近几年,我县支出增长较快,剔除上级专项拨款,1989—1992年分别比上年增长24%、30%、17%和10%,稍微不慎,就会突破预算出现赤字。在努力实现超收的同时,我们以“以丰补歉”和控制支出为两翼,从预算管理方面为实现收支平衡进一步创造条件。
一是安排预算注意留有余地,坚持“以丰补歉”。每年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我们都努力做到当年超收原则上留待下年使用,上年净结余不打入当年预算,遇有特殊情况或重大灾害需动用时必须报请县政府或财政局批准。每月给县级预算单位拨款,限于全年支出预算的1/12,并一律不预拨,对乡镇财政的借款,参照乡镇收入入库进度借出。支持事业行政单位创收,创收收入不打入支出预算,到四季度再视全县情况用于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间接减轻财政负担,同时对效益好收入大的单位核定抵支收入,直接减轻支出压力。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1989年末我县有滚存净结余701.4万元。我们加倍珍惜这点“余钱剩米”,用它来实现年与年之间平衡,进行“以丰补歉”。在保证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和正常业务支出需要的前提下,一方面通过增收来兑现国家出台的增资政策,一方面以积存的历年净结余来弥补当年支出的不足。自1989年以来,我县自行消化增资1282.6万元,弥补赤字288.1万元(1990年102.4万元、1991年185.7万元)保证实现了滚存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是以控制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和集团购买力为重点,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对修缮购置经费一般不打或象征性打入年度预算,严格控制房子和车子的购建购买,坚持过紧日子。县委在民国初年的老房子里一住就是四十年。同时,我们强化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近四年来,我县集团购买力均在上级控办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违控购车现象基本得以遏制。
三是考虑本县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弹性处理一些支出项目。我们把困难摆出来,财力情况公开,讲清道理,争取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征得县里四大班子同意的基础上,对一些支出项目做了弹性处理。如每人月平7元的洗理、书报费,我们对在职职工未作预算安排,由单位在预算外解决。县内出差费,职工丧葬费、公费医疗人平标准,均维持八十年代初的水平(单位有钱可适当提高)。会议和车辆经费实行单项定额管理,会议费开支只从低核拨伙食补助和住宿费,其他细目不作考虑。小车、摩托车,经费预算,实行定额管理,每年每辆只核定6000元和1000元,多余开支均由单位自行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