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对超亏挂帐问题,实行亏损指标基数包死,层层签订经济责任状,年终兑现奖惩;对个别超亏单位,实行超亏自负的原则,用企业自有资金弥补,同时对企业领导班子限期减亏,完不成任务实行行政降级及免职等办法。
2.对专用基金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严格把关,以企业为单位坚决做到不超支、不挂帐。
3.对苫垫资材和包装物的购置与摊销实行财粮两局审批制度,实行按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的办法严禁未使用先摊销或一次性摊销,以防止使用完不摊销造成有帐无物的现象。
4.清理辞退临时工,对特殊岗位的必须用工,由粮食局根据工作量核定人员与工资,没有核定的一律不开支,对超编人员安排附营项目,由附营业务开支。
5.严格控制“企业管理费”的开支,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旅差费、办公费、小汽车费的管理,无编的小汽车坚决封存。
6.对商品推行“一条龙”管理办法,即商品从入库到出库按数量、质量、品种包给直接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制,企业实行定期盘点制度,杜绝掉库或超耗、降等贬值等问题的发生。
7.对有问题资金及货款拖欠,严格执行财、粮两局制定的清资方案,落实好措施、责任及奖惩办法。有问题资金只许减少不许增加,如有新的...
1.对超亏挂帐问题,实行亏损指标基数包死,层层签订经济责任状,年终兑现奖惩;对个别超亏单位,实行超亏自负的原则,用企业自有资金弥补,同时对企业领导班子限期减亏,完不成任务实行行政降级及免职等办法。
2.对专用基金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严格把关,以企业为单位坚决做到不超支、不挂帐。
3.对苫垫资材和包装物的购置与摊销实行财粮两局审批制度,实行按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的办法严禁未使用先摊销或一次性摊销,以防止使用完不摊销造成有帐无物的现象。
4.清理辞退临时工,对特殊岗位的必须用工,由粮食局根据工作量核定人员与工资,没有核定的一律不开支,对超编人员安排附营项目,由附营业务开支。
5.严格控制“企业管理费”的开支,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旅差费、办公费、小汽车费的管理,无编的小汽车坚决封存。
6.对商品推行“一条龙”管理办法,即商品从入库到出库按数量、质量、品种包给直接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制,企业实行定期盘点制度,杜绝掉库或超耗、降等贬值等问题的发生。
7.对有问题资金及货款拖欠,严格执行财、粮两局制定的清资方案,落实好措施、责任及奖惩办法。有问题资金只许减少不许增加,如有新的增加,谁批准谁负责。对以前发生的拖欠货款,限期由批准人收回,收不回来的在工资中扣还;批准人调离的由现任领导派专人催收。
8.财、粮两局对企业实行奖惩政策。对1992年没发生新的超亏、超支挂帐,并能处理老挂帐的企业,以前年度的老挂帐由财、粮两局按比例帮助企业分期偿还,并给予以下优惠政策:一是优先安排省财政厅拨给的处理挂帐资金;二是优先安排粮食经营补偿费处理挂帐;三是以财政分成款为企业处理挂帐;四是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对1992年发生超亏或超支挂帐的企业,除执行第一条外,不准企业当年晋级,不给企业3%奖励工资指标,不给企业以上各项优惠政策。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