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立以来,为支持其健康发展,振兴武汉经济,开拓新的财源,武汉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给予支持,做了大量的工作。武汉市财政部门的具体做法是:
一、设立机构,制定配套优惠政策。武汉市财政部门为了给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适时地在开发区建立了财政分局。1991年5月,分局积极参与开发区财政、税务、金融、外经外贸等几个配套政策的起草或修改工作。而后根据开发区的发展,又制定了有关措施,并落实返还资金172万元。这些配套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有力地支持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促使高新技术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由于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科工贸”一体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经济活动交叉,“高投入、高风险、高效益”以及享受一些优惠财税政策等特点,原有的适合于具体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开发区财务管理的需要。根据这一情况,分局依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实际,参照国营工商业、科研单位、“三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深圳市会计改革方案等,制定出了适合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需要的新会计制度...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立以来,为支持其健康发展,振兴武汉经济,开拓新的财源,武汉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给予支持,做了大量的工作。武汉市财政部门的具体做法是:
一、设立机构,制定配套优惠政策。武汉市财政部门为了给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适时地在开发区建立了财政分局。1991年5月,分局积极参与开发区财政、税务、金融、外经外贸等几个配套政策的起草或修改工作。而后根据开发区的发展,又制定了有关措施,并落实返还资金172万元。这些配套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有力地支持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促使高新技术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由于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科工贸”一体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经济活动交叉,“高投入、高风险、高效益”以及享受一些优惠财税政策等特点,原有的适合于具体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开发区财务管理的需要。根据这一情况,分局依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实际,参照国营工商业、科研单位、“三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深圳市会计改革方案等,制定出了适合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需要的新会计制度。经报请上级财政部门批准后,这个制度正式印发给开发区各高新技术企业,从而为正确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提供了依据。分局积极参与筹建开发区会计师事务所,以便为企业提供验资、咨询、会计决策和效益签证等服务。此外,分局还在加强新技术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管理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如举办会计培训班;为企业财务人员建立业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对符合有关条件的财会人员核发会计证、评定职称,等等。
三、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利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培植和壮大财源。为将高科技的发展和财源建设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培植和壮大财源,分局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确定扶持的方向和重点,在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并加强管理,促使其成为产业上的“龙头”。在市局支持下,分局对14个项目进行了调查论证,确定投入资金1000万元,目前已到位425万元。预计这些项目落实见效后,可新增产值9300万元,新增利税2500万元。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引导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主要是利用财政部门信息多、熟悉企业等优势,引导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辐射。如将成熟的高新技术产品向老企业扩散、转让;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联营合作;引导利用老企业现有厂房设备,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生产规模。
四、积极配合开发区综合改革和对外开放。一是在高新技术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方面,配合“开发办”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调查排队,选定了10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以投资入股的形式参与试点工作。到1992年上半年止,已参股4家。二是在分配制度方面,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效”挂钩、系数控制的办法,确定了进入成本的工资额度,做到分配与效益同步增长,拉开档次。三是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参与制定开发区企业社会保险实施细则。
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探索财政工作新路子。一是为加强开发区预算、决算管理,分局聘请了预算研究会的同志,帮助分局建立了适应开发区特点的预算管理制度;此外,还建立了收入台帐,企业户管手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大改革分量,拓展财政职能。由于财政原有的管理职能已不能满足开发区发展需要,为改变这一状况,分局在开发区筹建财政风险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开发区金库等。现经市政府批准已正式成立全国第一家开发区财政风险投资公司,通过开展风险投资、参股控股、代理发行企业证券等业务,拓展了财政职能,促进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