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许多相互联系的重要方面的改革。一是企业机制的改革,特别是转换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要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之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二是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完善,不仅要发展商品市场,还要培育生产要素市场,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同时建立一套规范而科学的市场规则和管理制度。三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又遵守社会主义原则的社会收入分配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四是宏观调控体系和机制应建立在市场作用的基础上,相应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由过去直接抓企业的钱、物、人的微观管理为主,转到把重点放在做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以及通过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搞好宏观管理上来,这方面政府职能的转变十分关键,没有这个转变,以上各方面的改革都难以深化。
(摘自《经济研究》1992年第10期 刘国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