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堡学派产生于西德本世纪三十年代,又称为“西德新自由主义”。在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后,西方经济学界发生了分化,一方面主张政府干预论的凯恩斯主义风靡西方各国,成为主导经济学说,另一方面,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继续奉行自由主义,但又不得不承认一定程度的国家干预是市场经运行的必要条件。由于二次世界大战,这一学派当时流传不广,二战以后这一学派在德国兴起。到五十至六十年代,弗莱堡学派在联邦德国特别流行,并一直作为联邦政府制定经济政策的主要依据。
弗莱堡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欧根、罗勃凯、艾哈德、吕斯托等,由于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都在德国弗莱堡大学任教,所以称为弗莱堡学派。
弗莱堡学派的研究方法和主要理论观点:
1.弗莱堡学派的经济研究方法论。弗莱堡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欧根在研究经济现象过程中,同时运用了具体历史分析和抽象理论概括的方法。欧根认为,经济学的任务就是要认识经济现实。经济现实包括某一时、某一地的经济秩序的结构和经济过程中的各种联系两个方面。而为了认识这两个方面,又要运用两类工具:经济秩序形式的形态学体系和经济理论。欧根力图运用形态学体系来认识每个时期、每个民族的经济秩序结构,运用经济理论原理来认识具体的经济过程。
2.“经济理想典型”论。弗莱堡学派的“经济理想典型”(或叫“理念模型”),是它的经济理论基础。
欧根在研究的第一步用“重点强调抽象法”通过对历史上的具体经济形态的分析,提炼出某些共同的、最具代表性的特征,形成一般理论的经济形态,即“经济理想典型”。这种纯粹就形态而言的“理想典型”可以归结为两种,一种是“中央管理经济”,一种是“自由市场经济”。在他看来,决定经济制度性质的主要因素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而是经济的组织形式。
欧根认为中央管理经济的特点是:经济由政府计划与行政命令进行管理,个人成为计划的客体,但实际上政府无法把现代经济中为数众多的个体结合起来,反而政府的小官吏易于获得压迫人民的优势。而自由市场经济的特点则是:各个经济个体独立地确定自己的经济活动,通过市场建立联系,整个经济由价格机制调节,政府不干预。但这种经济也有缺陷,就是垄断的出现会导致竞争失效,社会经济会发生动荡和混乱,反而会引起国家干预的强化,最终不可避免地要走向中央管理经济。
3.社会市场经济论。弗莱堡学派认为,中央管理经济和自由市场经济都是不可取的,因而又提出了“社会市场经济”的理论。这是弗莱堡学派理论的基本内容。
他们认为社会市场经济的目标是,在生产力发展、科技进步同个人自由完全协调的基础上,实现全民福利和社会平等,使绝大多数人享受到经济繁荣的果实。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手段是,充分的市场机制和有限的国家干预。
他们认为,社会市场经济是受国家管理的市场经济,自由放任是完全放弃国家管理的“非社会”的自由市场经济。在自由放任条件下,个别经济主体的行为不受任何约束,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而自由竞争则要求遵守一定的竞争规则,需要国家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政策来维持一种竞争秩序,以保证市场机制能正常发挥作用。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干预和调节是必不可少的,但要有一定限度。国家干预和调节的目的不是限制自由竞争,而是保障自由竞争能公平地进行,发挥“裁判员”的作用。国家一方面要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政策提供一个稳定的经济环境,另一方面,要对那些私人资本不能或不愿经营,但对于国计民生又是不可缺少的社会事业起拾遗补缺的作用。具体说,在社会市场经济中,国家的作用主要是限制垄断,保障经营自由,维护通货稳定,建设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举办社会公益事业,以及调整分配等。
弗莱堡学派强调社会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在他们看来,社会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完美形式,它既不是社会主义,也不是资本主义,是一种经济人道主义,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第三条道路。
弗莱堡学派的经济政策:
1.防止垄断政策。依据弗莱堡学派的保障自由竞争的理论,西德政府在1957年颁布了《防止限制竞争法》,目的在于防止企业或企业集团垄断市场,保障自由经营,同时成立了执行这项立法的相应政府机构。这样使西德政府在反对垄断、保护竞争方面取得一定效果。这表现在,第一,垄断组织在许多方面受到了法律的约束。第二,通过分散股权的有关规定,使私人垄断资本对大企业资本所有权的控制受到一定限制。第三,政府通过税收优惠、信贷优惠、特殊补贴和政府部门提供的优惠采购条件等措施对中小企业给予扶持。
2.稳定通货政策。弗莱堡学派十分重视维护通货的稳定,认为这是保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因而战后西德政府始终坚持了稳定通货的方针。
3.劳资共同决策制度。弗莱堡学派一贯主张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应实行阶级合作,建立平等的社会伙伴关系。西德政府推行的劳资共同决策制度就是这种理论的政策体现。根据这一制度,在不同规模的企业中建立了不同的决策模式,如由工人代表组成工厂委员会,由工人代表进入企业监事会等。工人通过这些形式,可以参与企业经营方针的制定,但最关键的决策权仍在资方手中。
4.自由贸易政策。奉行自由贸易政策,主张废除国际间的各种贸易壁垒和外汇管制,实行贸易自由化,同时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本国商品出口。
5.财政政策。弗莱堡学派主张实行财政均衡政策,反对用财政手段来调节经济周期和维持充分就业的凯恩斯主义政策。1967年以前,西德政府比较强调利用税收来发挥社会市场经济的“社会”特点,即通过税收调整收入分配,将政府预算大部用于社会福利开支。
从战后到六十年代前半期,西德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十分迅速。1950年至1960年工业生产年均增长率达到9.2%,被称为西德经济奇迹,也被看作是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功。弗莱堡学派也因此而名声大振。1967年西方经济危机后西德经济增长受到挫折,西德政府也调整了经济政策,先后吸收过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和供给学派的主张,但这些都只是对社会市场经济思想的补充而不是取代。弗莱堡学派的理论虽然以后在实践中逐渐被淡化、扭曲,但对西德社会经济潜在的影响却十分深刻,社会市场经济仍然是历届西德政府经济政策思想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