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财政信用工作是从1973年开始的。此后,财政信用不断发展,到1991年,全省形成了以各级信托投资公司为主、以各业务处、科(股)为辅的,从省到市县的财政信用管理体系。截至1991年末,全省共建立了财政信用基金23项,总额16.1亿元,其中由各级财政投资公司管理的基金为10.7亿元,由各有关业务处、科(股)管理的为5.4亿元。我们在开展财政信用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是:
(一)逐步扩大财政信用资金规模。一是按照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步增加专项基金项目。建立了技术改造基金、新产品开发基金、出口创汇基金、商品粮基金、星火基金和高科技发展基金、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开发基金、食品发展基金等,到1991年底,全省建立了23项专项基金。二是根据财力可能,每年增加财政信用资金总量。在预算安排上,每年都将一部分资金改为有偿使用,形成信用基金,执行中如果收入超收,也适当安排一部分增拨基金。三是逐步扩大财政信用基金的使用范围。近几年,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对投入生产领域的财政资金逐步改为有偿使用;同时也对投入非生产领域的财政资金进行有偿使用尝试,现已建立了文教卫生事业基金,支持灾区抗灾自救的民政抚恤基金,解决县镇居民吃水难,行路难的城建基金等。
(二)建立财政信用资金预决算制度,坚持计划管理。为了加强财政信用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合理确定资金规模,如实准确地反映资金执行情况和结果,我们对财政信用资金实行了计划管理。一是编制财政信用资金收支预算。从1989年起,每年年初有关处室和专设机构都按照收贷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收入预算中包括上年结存和本年预算收入,回收贷款本息等,贷出预算主要是本年按项目需要办理的各项贷款。收支预算送预算处审核汇总后,编制全省财政信用资金收支预算草案,提交财政厅党组讨论批准后执行。二是加强财政信用资金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和报告。预算确定以后,严格按预算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追加追减预算。各放款单位在每月终了7日内,将报表及文字分析送预算处汇审后上报厅领导。对执行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随时向厅领导专题汇报。三是真实准确地反映执行结果。预算处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汇总决算编制工作,并于下年度二月底编制出全省财政信用资金总决算,向厅党组汇报。
(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管好财政信用资金。一是处理好预算部门与专设机构的关系。预算部门代表财政拥有资金的所有权,负责按照预算对专设机构在计划内安排的贷款项目妥善调度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核算专设机构财政信用资金的拨付与结存;报告专设机构财政信用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结果,并对年终决算进行批复;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并检查实施情况。专设机构受财政委托,根据有关规定对财政信用资金按项目进行管理,独立地行使资金分配权和使用权;负责报财政信用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报表和决算;制定实施具体的项目管理办法;负责保证财政信用资金的完整和增值。二是处理好财政内部各有关处室的关系。财政内部各有关业务处室都是资金的所有者,共同负责管理财政信用资金。由于我们不断完善职责分工,注意理顺和正确处理工作关系,既互相制约,又相互配合,提高了财政信用工作管理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础工作。一是增配人员,充实力量。根据财政信用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都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专职负责这项工作。到1991年末,全省从事财政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达到700多人。二是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我们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去年一年,就举办了三期有140人参加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今年,省信托投资公司与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还联合举办有3000名厂长(经理)参加的财政信用培训班,时间为一年,半脱产。三是建立健全了管理办法。1989年制定并实行了统一的财政信用资金管理办法,各放款单位和专设机构可依照这个总办法,结合实际,再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改变了过去各自为政的局面。1990年制定和实行了财政信用资金会计核算制度,改变了过去各地五花八门的核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