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5 作者:金人庆 财政部副部长兼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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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在举国上下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新形势下开始了。大检查作为遏止违法违纪行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和保证改革开放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几年来发挥的作用是显著的。今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提出,大检查“在今后较长时间内仍要继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从事大检查的同志,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排除干扰,理直气壮地把今年的大检查搞好,为加快改革开放作出自己的努力。
一、七年大检查成绩瞩目
1985年以来,我们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七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第一,为促进改革开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七年大检查,始终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保护企业和单位的合法权益,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扫除障碍,创造条件,保驾护航。大检查工作在改革开放中诞生,在改革开放中逐步发展和完善。这一事实充分证明了大检查是适应我国政治、经济形势,保证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二,在平衡财政收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七年来,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901亿元,其中收缴入库576亿元,维护了财经纪律,防止了部分财政收入的流失,开展大检查已成为增加财政收入、缓...
今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在举国上下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新形势下开始了。大检查作为遏止违法违纪行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和保证改革开放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几年来发挥的作用是显著的。今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提出,大检查“在今后较长时间内仍要继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从事大检查的同志,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排除干扰,理直气壮地把今年的大检查搞好,为加快改革开放作出自己的努力。
一、七年大检查成绩瞩目
1985年以来,我们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七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第一,为促进改革开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七年大检查,始终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保护企业和单位的合法权益,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扫除障碍,创造条件,保驾护航。大检查工作在改革开放中诞生,在改革开放中逐步发展和完善。这一事实充分证明了大检查是适应我国政治、经济形势,保证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二,在平衡财政收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七年来,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901亿元,其中收缴入库576亿元,维护了财经纪律,防止了部分财政收入的流失,开展大检查已成为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手段。第三,惩治了腐败现象,促进了廉政建设。大检查中查出的许多违法违纪问题,从性质上讲,都是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经济领域的反映。在大检查中,每年都有一批单位和个人受到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制裁;每年也都有一批遵纪守法单位和先进人物受到表彰和奖励。大检查这种扶正压邪,防腐倡廉的作用,深受群众的欢迎。第四,积累了大检查工作的丰富经验。各地区、各部门在工作中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开拓进取,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初步摸索出一条开展大检查的路子,大检查工作正在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第五,确立了大检查在监督检查机制中的重要地位。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国家对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执行财经法纪情况的集中性监督检查活动,具有权威性强、覆盖面广、投入力量多、震慑作用大、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较好效果的优势和特点。由于开展大检查,强化和完善了我国的监督检查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各方面的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普遍关注,影响深远,意义很大。实践证明,大检查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它的地位和作用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而不断得到加强。
二、认真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思想认识问题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积极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的指示精神,改革力度明显加大,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民经济出现了全面高速增长的好势头。开展大检查的目的,就是为了支持加快改革,促进扩大开放,通过依法查处经济领域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尽管如此,有些同志对大检查依然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认真解决这些思想认识问题,是大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要处理好改革开放与执行国家统一政令的关系。在加快改革、扩大开放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出台了许多改革措施,这对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也有一些措施违背国家统一政令和基本财经法规,越权自立章法,擅自减税让利,不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加强宏观调控,必须予以纠正。改革开放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到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法令的指导下进行。如果只顾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无视国家利益,势必会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国家财政收入,阻碍改革开放的进程。开展大检查,就是既要保护、引导和发挥好各地区、各部门在改革开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要维护国家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做到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改而有序,放而不乱,保证国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要处理好放开搞活与遵纪守法的关系。最近一个时期,不少企业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转换经营机制的指示精神,把主要精力放在建立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能力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也有一些企业不是眼睛向内,而是把希望寄托在减税让利上,甚至通过偷税漏税、截留国家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来牟取经济利益。这种做法,不仅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不能把企业搞好搞活。开展大检查,就是既要坚决保护企业和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又要依法检查、处理各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不能手软。同时,还应满腔热情地帮助一些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制度,培训财会人员,加强内部管理,引导和促进他们尽快转换经营机制。无论是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合法权益,还是提供咨询服务,都是对改革开放的促进和支持,都要认真做好。
(三)要处理好加快改革开放与加强监督检查的关系。加快改革开放离不开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又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加快改革开放。在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既明确了企业自主经营的各项权利和责任,也明确规定了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协调、监督和管理的职责权限。也就是说,我们一方面要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另一方面又要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促使企业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前进。宏观管好,微观放开,这是《条例》的基本精神,两者不能偏废。目前,有些地区和部门怕当改革开放的“绊脚石”,或者怕戴上“乱检查”的帽子,不敢对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只讲放开搞活,不讲法制和监督管理,在任何社会制度,任何国家都是不可能的。一切反对和放松必要的监督检查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就是一项必要的监督检查活动,去年在中央决定暂停评比检查的情况下,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却照常进行;今年国务院又决定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这就充分说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当前客观形势的需要,是促进加快改革开放的重要步骤。我们从事大检查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不移地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要求,把今年的大检查工作搞好。
三、切实做好今年大检查的各项工作
今年的大检查工作,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我们在工作中充分运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就一定能够把国务院《通知》的精神落到实处。
(一)大力抓好大检查的舆论宣传工作。实践证明,搞好大检查工作,必须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要通过舆论宣传,反复阐明开展大检查的必要性,明确大检查与加快改革开放的关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取得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大检查工作的理解、关心、重视和支持,扩大其社会影响;要通过舆论宣传,讲明政策,发动群众,提高开展自查工作的自觉性,促使企业和单位主动检查纠正违反财经法纪问题,变“要我查”为“我要查”;要通过舆论宣传,揭露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表彰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增强广大职工的遵纪守法观念;要通过舆论宣传,广泛交流大检查的工作经验,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减少阻力,攻克难点,把大检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在今年大检查中,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特点和存在问题,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并把这项工作贯穿大检查的全过程。各级大检查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舆论宣传工作,逐步在全国建立起一支精干的大检查宣传队伍,把大检查的舆论宣传搞得更加扎实有效,力求有一个突破性进展。
(二)把自查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普遍开展自查是大检查区别于其它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特征,在整个大检查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每年查出来的违纪金额中,约有50%是靠企业和单位主动自查自报的。但是,由于大检查搞了多年,一些企业和单位产生了“抗药性”,出现了一些弊端,隐匿不报、自查交白卷的比重越来越大,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报小不报大的现象越来越多。这种状况已经严重影响了大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必须迅速加以扭转。在今年大检查中,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具体帮助,加强监督,严格管理,确保自查交白卷的比重明显下降,自查质量显著提高。为此,第一,各级大检查办公室和有关部门都要印发检查提纲,派出人员进行辅导和帮助。所有企业和单位都要认真进行自查,及时报送自查报告表。对于有违纪问题而不认真自查、交了白卷或走了过场的单位,要责成其重新自查或列作重点检查对象。第二,要建立健全自查报告表的审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三,要采取措施,确保自查出来的违纪金额都能及时调整帐目,按规定如数补交入库,把自查成果真正反映到财政上来。第四,对自查不认真,不按规定调帐入库,而被检查组查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一定要按照被查规定严肃处理,以促使企业和单位认真搞好自查。
(三)严格掌握政策,实事求是地处理各种违法违纪问题。过去几年,我们在处理各种违法违纪问题时,一贯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方针。今年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客观情况变化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的难度。在此情况下,更要贯彻执行好这一方针,做到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客观公正,妥善处理。在工作中要注意掌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对在加快改革开放中,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凡符合国家统一政令和基本财经法规的,要予以保护和支持;凡违背国家统一政令和基本财经法规的,要认真检查,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予以纠正;一时看不准的或有重大争议的问题,要按照现行的审批管理权限报请解决。二是,对于确因政策界限不清、制度规定不明确、不合理的问题,要多作调查研究,待情况弄清后再作结论。三是,对于确因财会人员业务不熟、素质不高造成的错漏问题,在改正后可酌情从宽处理。四是,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和严重违法违纪的问题,以及借改革之名,损公肥私、中饱私囊、触犯党纪国法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各地区、各部门都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上进行曝光,以震慑违法违纪者,教育广大群众。
(四)进一步加强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过去几年的大检查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其根本原因在于大检查是在各级政府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今年的大检查,任务很重,难度较大,更要紧紧依靠当地党政的领导,才能把工作做好。有关开展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大案要案的处理,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都要向政府领导人和大检查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取得他们的认可和支持,这是搞好大检查工作的关键所在。
要大力搞好各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最近,李鹏总理在听取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问题的汇报时强调指出:“财政、审计、税务、工商都有交叉,重复审计不得了,确实给企业增加不少负担,所以,我们每年搞一次财务税收大检查,把力量统一组织起来,这是中国的情况。”显然,李鹏总理是把开展大检查作为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的一项有效措施提出来的。各级大检查办公室要认真贯彻李鹏总理的指示精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积极主动地同财政、审计、税务、物价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统一组织,协调行动,尽量避免重复检查。
各级大检查办公室的干部队伍要保持稳定,力量不足的要适当充实人员,抽调出去的要尽快调回来;各地都应当有一位财政厅长或财政局长兼任大检查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分配给各地的大检查专款,要保证用于大检查,不能截留、挪用;大检查工作人员在生活福利上应与税务、审计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所有参加大检查工作的同志,都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自觉遵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人员守则》。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纪律教育,警钟长鸣,坚持始终,防患于未然。这是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大检查声誉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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