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5 作者:曹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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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价格变动对财政分配的渗透及其影响
财政分配和价格分配都是国家有计划地对国民收入进行价值的分配。财政的分配必须在一定价格条件下进行,价格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财政的分配。从目前来看,财政分配中一些问题的产生,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价格变动对财政分配各个环节的渗透和影响。
(一)财政收入没有因为价格的上涨而绝对增加,相反造成流失。从理论上讲,价格的增减变化,会使有的企业税利增加,有的企业税利减少,虽在一个地方或部门难以得到平衡,但从社会的总量上讲是抵销或趋向平衡的。但是实际过程中,目前大多数地方财政对企业都实行了上缴利润承包办法,那些因价格变化净增了利润的企业,增加的利润只会转作企业留利,而不会上交财政:而那些因价格变化净减了利润的企业,不能全部承担因价格变化带来的损失,因而最终要由财政负担。财政收入因价格变动造成的流失,只会给财政分配带来总量上的减少。再则,国家对于税收的办法虽不同于利润承包的办法,但目前税收增长的幅度是远远低于物价指数上涨的幅度。
(二)价格不断上涨变动,导致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明显下降,部分收入发生转移。研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我认为必须重视...
一价格变动对财政分配的渗透及其影响
财政分配和价格分配都是国家有计划地对国民收入进行价值的分配。财政的分配必须在一定价格条件下进行,价格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财政的分配。从目前来看,财政分配中一些问题的产生,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价格变动对财政分配各个环节的渗透和影响。
(一)财政收入没有因为价格的上涨而绝对增加,相反造成流失。从理论上讲,价格的增减变化,会使有的企业税利增加,有的企业税利减少,虽在一个地方或部门难以得到平衡,但从社会的总量上讲是抵销或趋向平衡的。但是实际过程中,目前大多数地方财政对企业都实行了上缴利润承包办法,那些因价格变化净增了利润的企业,增加的利润只会转作企业留利,而不会上交财政:而那些因价格变化净减了利润的企业,不能全部承担因价格变化带来的损失,因而最终要由财政负担。财政收入因价格变动造成的流失,只会给财政分配带来总量上的减少。再则,国家对于税收的办法虽不同于利润承包的办法,但目前税收增长的幅度是远远低于物价指数上涨的幅度。
(二)价格不断上涨变动,导致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明显下降,部分收入发生转移。研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我认为必须重视两个环节,即对生产中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部分的扣除或补偿;对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创造必要产品价值的计算及其支付形式。从目前的成本三大要素来看,原材料和能源的紧张使企业生产的负担加重;市场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着职工切身利益及其生产积极性,企业又不得不采取浮动工资、效益工资、增发各种奖金、多搞福利等来谋求平衡;各种各样的附加、集资及利息的增加,又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费用水准。企业成本上升,利润减少,也就是用一部分m来补偿C和增加V的开支。这实质是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减少,必然使国家集中的财政收入减少,使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下降,并影响整个财政分配。
(三)大量的价格补贴,掩盖了真实的比价关系,影响了财政的分配体系,增加了财政负担。目前财政对于价格补贴主要有几个方面,即消费者的物价补贴、生产企业的亏损补贴、流通环节的差价补贴等。补贴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明补,即在财政支出中列支;一种是暗补,即冲减财政收入。补贴的种类有30多个。1988年,国家力图将补贴的方式由暗补改为明补,但实际结果是明补支出加大,暗补有增无减。价格补贴已随着价格上涨的绳索拉引而急剧增加。其原因:一是国家允许的政策性亏损增加,如粮油、能源等。对这部分价格补贴,因涉及到人民的基本生活和属于基本生产资料,财政已不讲条件地必保。二是经营环节发生的价差和损失。对这部分价格补贴,因涉及社会安定和民心的稳定,财政已作为政治任务千方百计地支持。三是生产领域因价格政策和管理不善混合一起的经营亏损。这部分补贴,因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及再生产的积极性,财政也不得不给予适当补贴。四是靠财政分配的文化、教育、卫生和国家机关等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工资性物价补贴。因这是涉及整个分配领域的利益均等问题,财政必须列支。象上述这些因价格问题带来的种种财政补贴,直接影响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财政收支的平衡,加剧了财政的负担。
(四)价格上涨幅度大大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使得财政资金贬值,财政分配失真。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低于价格上涨的幅度,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便产生虚假增长的的成份。从目前来看,国家实际财政收入大大小于名义财政收入,这是当前财政入不敷出的原因之一。财政支出安排每年看来都在增长,但因价格上涨,实际上是未增长或者是负增长。
二、当前财政应采取的对策财政改革与价格改革都是属于分配领域里的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我认为财政改革不应因为价格改革的渗透和影响而束手无策。为解决价格上涨给财政带来的流失,财政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财政应主动承担起控制社会产品分配的职能,替国家和地方管好财,统揽、驾驭、考虑并安排其他分配形式包括价格分配形式,促进经济建设运行机制的正常进行,不能将自己降低到一个出纳或者统计的地位。这里必须讲清一点的是,财政是国家的财政、地方的财政,财政的职能是国家和地方政府赋予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现,需要从两个方面去做。一方面,作为各级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的职能,通过财政去统揽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全局。办法是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以使财政起到经济建设的“总帐房”作用,保证各级政府的收支平衡,各项改革措施的正确实施,市场和人民生活的稳定。具体讲:一是要硬化预策约束,一经确定的财政预算不能随意改变;二是要抓住综合财政计划,使得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乃至国家的资金分配和使用平衡得当,以增强分配的透明度;三是研究确定正确的财政政策,以解决和疏导财政部门本身不能解决的困难。如果这样,就不会出现“财政预算的软化”、“决策的分散化”,财政工作就不会陷入预算收收支支的框子,而会转入宏观调控战略运行机制中去,对社会产品的分配进行有效地调控。二方面,作为直接承担各项财政任务的各级财政部门,必须通过自身的努力和革新,使其在各级政府中处于参谋助手的恰当地位。财政部门要发挥作用,使其具有应有地位,必须在各个方面改变本身的形象,提高本身的素质,增强本身的辐射能力,以真实担负起这一光荣任务。如果这样,譬如价格改革这类问题,财政就不会处于被动局面。
(二)坚持以往倡导过的“通盘研究、分口实施”、“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方针,尽快地控制财力分散的状况,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就这一点而论,似乎与价格改革关系不大。其实不然。如果各个主管分配杠杆的部门都自成体系,充当国民收入分配的帐房,那么势必各自为政,引起各个方面的变动,包括价格变动。因此,要尽快地控制财力分散的状况。对于这一点,不能认为控制财力分散必须把分散的财力再集中起来。再集中起来,会出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会使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产生矛盾和分歧,这就要影响一个时期的财政分配及其他正常工作的进行。二是会碰到人力不足的问题。财政部门将这些已放掉的财权统统收回管理,是否有足够的人力、精力值得研究。我认为,解决财力分散问题的关键在于:财政要有集资的功能、配置的功能、调节的功能、平衡的功能、管理的功能、监督的功能,以使经过统盘研究分配的各项财力,按预算、按计划、按要求、按比例,分兵把口组织实施,以使各个方面的投入和支出大体趋向平衡,不至于出现较大波动。建议今后凡财政部门委托其他部门管理财政资金应首先明确拟定职责范围,不能将“切块”搞成“割据”。要解决财政部门仅仅充当拨款、记帐,充当统计、出纳角色的问题,对那些明确代管财政资金的部门,决不能撒手不问不管,要根据明确的职责范围,进行检查。
(三)财政部门应深入到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运用财政的杠杆作用,重新确定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各项财政改革政策,使财政改革与其他部门的改革配套、齐驱。要做到这一点,财政部门必须依靠各个方面的支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重视固定资产的重置,压缩固定资产的新建。目前,一方面由于价格的上涨,积累和消费的膨胀已大量侵占了补偿基金,企业因频于亏损不再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即使提取也不能体现重置价值,因此,固定资产已在无形损耗中减值;另一方面,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又在到处拼凑资金、大兴土木,扩大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财政可以采取四条措施控制这一状况:第一,拟定强制政策以保企业补偿基金的提取和重置,增强企业的生产后劲;第二,坚持税后还贷,一律不准照顾;第三,控制预算外资金,对有条件的一律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和基金专户储存,对用预算外资金扩充固定资产项目的要严格审批;第四,逐步提高预算内挖潜改造资金的安排,压缩预算内基本建设已膨胀项目的投资。
2.增加对亏损企业的有偿性投入,控制对亏损企业的无限制弥补补。现在大凡亏损企业都躺倒在财政的靠椅上,不担任何风险。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办法是:财政除对政策性亏损企业的亏损给予必要的弥补以外,其他亏损的弥补一律从严控制。与此同时,对于企业没有条件改变亏损状况、财政又不能给予弥补的经营性亏损,应实行企业兼并、企业联合或者关闭的办法。
3.提高职工居民的实有收入,减少财政的价格补贴。现在,人们往往只看到物价的上涨,而未有看到财政用于人民生活的“明补”、“暗补”的增加,甚至大量的财政补贴资金损失浪费问津很少。因此,我建议将目前财政用于人民生活的副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环节的补贴(除基本生活资料的粮油价差不放外),扣除生产经营中必要的管理和改造支出留给企业(承担风险的基金),其余折合为现金以价差补贴基金按月增加职工居民的实有收入。今后,这类补贴不再增加。这样的好处是:财政对于人民生活的副食品补贴支出基本稳定,而且渠道统一、透明度增强。同时,杜绝资金在流转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以减少行政性干预,促进企业改善生产经营管理,以适应市场及人民生活需要。这对于理顺市场价格体系,建立商品经济的新秩序有一定推动作用。
4.正确调节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制约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协调发展。财政部门可以从三个方面去努力:一是控制初次分配中集体消费基金或集体积累基金转入个人消费基金或个人收入的状况。目前,企业职工的工资仅占到实际收入的很少一部份,工资基金的管理有其名而无其实,职工可以从其他途径享有工资性收入的奖励、浮动、福利甚多。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不降低企业职工现有既得利益基础上,重新确定几项基金提留使用的规定,“关后门,开前门”,严格把关。二是改进财政与企业承包包盈不包亏的状况,尽快实行分税种组织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办法,以保证中央财政的集中统一。这既可以聚集财力用于宏观调控;又可以给予地方财政一定的机动灵活性。
5.确定财政分配中各大项支出的比例和速度,硬化财政预算的机制。由于目前资金切块管理普遍,往往一个地方的各项支出比例和速度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差距甚大,难以控制。这主要是总支出分配及其各类支出分配没有一个统一的比例和速度所造成的。财政部门应在广泛调查,全盘考虑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的为国家或地方政府出主意,当参谋,提出切实可行的分配比例及其速度要求,并要求各个方面的支出都应遵循这个要求和控制在这一基点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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