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成立于1962年,是一个具有25年历史的老企业。现有固定资产1.72亿元,渔轮98艘,下属四个渔轮大队和水产制品、渔轮修造、绳网三个厂,职工近万名。1980年实行财务包干办法以来,该公司的自主财力大大增强,1980年至1988年企业留利7087万元,其中提取生产发展基金2948万元,以丰补欠基金736万元。公司依靠这些财力,并积极利用银行贷款等外部资金,从1980年起,全面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技术改造,取得了很大的成绩。1980年至1988年的九年间,该公司用于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的投资总额达14265万元,为1980年全公司固定资产的170%。这九年中,该公司年总产值由1979年的2156万元增加到1988年的8291万元,增长384.6%;海水鱼产量由1979年的3.14万吨,增加到1988年的5.43万吨,增长173%;实现利税由1979年的338万元增加到1988年4869万元,增长14.4倍。九年共实现利税16048万元,为九年投资总额的112.5%,经济效益相当可观,更重要的是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使企业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舟山海洋渔业公司在不断的实践中体会到,要把企业包干留利等自主财力管好、用好,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财权适当集中”的原则。该公司是一个大型的水产联合企业,海洋捕捞、水产制品、渔轮修造、绳网生产既是公司的各个部门,又是生产经营中不可缺少的各个环节,因此,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必须在财力上对各个部门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进行总体规划,合理协调,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从1980年起,该公司在资金管理上一直坚持“财权适当集中”的原则,合理调配使用资金。公司所属的制品厂、渔轮厂实现的利润全额上交公司,由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规定上交财政和归还贷款,然后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所属各部门提取的职工奖励基金,必须全额上交公司,由公司集中掌握,再由公司按照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考核情况下拨所属各部门,使用时,绝不搞吃光分光,以防止消费基金增长过大。九年来,公司共提取职工奖励基金2796万元,到1988年底,尚有结余1253万元。对重大基建和技术项目的贷款,由公司统一筹措,统一归还,以避免在资金借还过程中出现混乱状况。
二是在资金使用中坚持重视效益的原则。舟山海洋渔业公司在使用财务包干结余等资金时,坚持把资金放在投资省、见效快、效益大的项目上。他们在确定投资时,总是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反复研究,慎重决策。如1981年该公司决定上马鱼片干生产项目,当时有人提出建一个新车间,后经反复研究,认为新建车间不仅投资大,而且投产时间也要推迟,最后决定利用原咸干简易车间安装设备加工鱼片干。几年来该项生产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是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要的原则。该公司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坚持“先生产后生活,先海上后陆上”,集中资金,确保渔轮更新及对公司生产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
四是在资金使用中尽可能地把其他资金合并使用。实行财务包干后,企业实力增强,但企业的技术改造单靠包干结余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该公司利用自主财力的增加,企业信誉的提高等有利因素,多渠道地筹集资金。他们一方面按规定提取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危房返修基金,另一方面积极利用银行租赁资金,争取基建贷款和技术改造贴息贷款,较好地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他们在不违反有关财务制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把各种渠道的资金及包干结余资金合并起来,用于技术改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