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法制处成立一年多来,克服了工作经验缺乏和人员不足的困难,在加强财政法制工作基础建设、开展执法检查、建立法制工作网络等方面。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联系实际,齐心协力开展工作。限于机构编制问题,我们法制处是和会计事务管理处一并组建的,采用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办法。在工作任务繁重、业务涉及面广,而又只有四位干部(其中两位干部是近一、二年参加工作)的情况下,要兼顾开展各项工作是比较困难的。为此,我们在组建机构的同时,就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取得各级领导的支持,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同时,我们注意加强与市局各处室的联系,齐心协力开展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去年下半年,我们根据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对市局机关1988年财政法规执行情况组织了一次全面检查。为了搞好这次检查,首先,召开由局机关主要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中央、省、市领导部门有关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提高大家对执法检查的认识。同时,针对财政部门的特点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要求以局机关各处室为主,重点检查本部门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是否有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
我们法制处成立一年多来,克服了工作经验缺乏和人员不足的困难,在加强财政法制工作基础建设、开展执法检查、建立法制工作网络等方面。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联系实际,齐心协力开展工作。限于机构编制问题,我们法制处是和会计事务管理处一并组建的,采用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办法。在工作任务繁重、业务涉及面广,而又只有四位干部(其中两位干部是近一、二年参加工作)的情况下,要兼顾开展各项工作是比较困难的。为此,我们在组建机构的同时,就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取得各级领导的支持,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同时,我们注意加强与市局各处室的联系,齐心协力开展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去年下半年,我们根据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对市局机关1988年财政法规执行情况组织了一次全面检查。为了搞好这次检查,首先,召开由局机关主要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中央、省、市领导部门有关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提高大家对执法检查的认识。同时,针对财政部门的特点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要求以局机关各处室为主,重点检查本部门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是否有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及干部执法违法、以权谋私、以税谋私等现象;二是确定以综合财政法规、预算法规、税收法规、财务法规、会计法规和《企业法》有关规定为主要内容对照检查;三是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整个检查工作的进度和汇报要求。并且由法制处负责检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由于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这次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一年来,我们在负责市财税局年度立法计划申报和落实的同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及时完成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起草的征求意见工作,先后为《宁波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办法》等法规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我们还负责起草了《宁波市会计工作违纪记录处理暂行规定》。
四、建立法制工作网络,推动财政法制工作开展。去年年底,我们根据财政部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法制工作的要求,借鉴北京市财政局的经验,向市局领导建议建立市财政法制工作网络,并拿出了具体方案,得到了市局领导同意。经全市财政工作会议讨论,于今年初下发了通知,组成了由各县(市、区)财税部门40多名兼职法制员参加的财政法制工作网络,壮大了财政法制工作队伍,为不断加强我市的财政法制工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今年6月上旬我们召开了第一次全市财政法制工作会议,对市财政法制工作网络的兼职法制员颁发了聘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同时就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知识进行学习培训。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促进清理整顿公司工作全面开展。国务院作出关于消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后,我们认识到,这一决定不仅是“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步骤,而且也是各级财税部门研究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一件大事。为此,市局专门召开了有关业务处、财税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了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公司财务的规定精神,研究布置了各项具体工作。并确定由法制处负责整个工作的协调和衔接。我们针对前一阶段清理整顿公司中出现的问题,经与市工商部门反复研究,就保留的公司在办理有关财务脱钩、挂钩及实有资金证明等应具备的条件、程序、时间等问题作出规定,并通过报刊予以公布。在清理过程中,法制处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后,再确定其向有关财税部门办理具体手续。对一些过去财政财务管理上的“边缘”单位,经法制处协调提出了按业务归口专户管理的意见,报经市局确定落实到有关业务处和财税分局进行管理,进一步加强了财政财务基础户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