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5 作者:刘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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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是国家分配和管理资金的基本手段,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国民收入的分配负有宏观调节和控制的职能。但是,近几年来,财税工作比较软弱,财力过于分散,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弱化,已给改革开放和生产建设事业带来了不利影响,这与财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这种状况必须尽快加以扭转。
一
财税工作的软弱,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财政收入软化,收多少算多少。现在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各种税收及承包企业上交的利润,由于法制不健全、税收观念不强以及管理不严、处理不力等原因,使国家税法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严肃性,有些地方在执行中随意变通,擅自减免税收,藏富于企业;偷税漏税现象更是屡见不鲜。从企业承包来看,由于包死了基数,产品涨价收入国家拿不到,对承包企业发生的亏损,还得由财政承担。据统计,1988年工业企业未完成承包任务的有2449户,短包额6.81亿元,企业用自有资金补交的只有1.63亿元。这些都使国家财政收入得不到保证,影响了国家财力的增加。
(二)支出刚化,支出基数抬得很高,上去下不来。近几年来,没有真正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基本建设领...
财政是国家分配和管理资金的基本手段,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国民收入的分配负有宏观调节和控制的职能。但是,近几年来,财税工作比较软弱,财力过于分散,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弱化,已给改革开放和生产建设事业带来了不利影响,这与财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这种状况必须尽快加以扭转。
一
财税工作的软弱,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财政收入软化,收多少算多少。现在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各种税收及承包企业上交的利润,由于法制不健全、税收观念不强以及管理不严、处理不力等原因,使国家税法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严肃性,有些地方在执行中随意变通,擅自减免税收,藏富于企业;偷税漏税现象更是屡见不鲜。从企业承包来看,由于包死了基数,产品涨价收入国家拿不到,对承包企业发生的亏损,还得由财政承担。据统计,1988年工业企业未完成承包任务的有2449户,短包额6.81亿元,企业用自有资金补交的只有1.63亿元。这些都使国家财政收入得不到保证,影响了国家财力的增加。
(二)支出刚化,支出基数抬得很高,上去下不来。近几年来,没有真正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基本建设领域,超过国力可能大上基建之风屡禁不止;各方面都强调自己重要,争要支出比例,要求追加支出的呼声很高;另外,各种财政补贴很多,数额越来越大。现在,国家财政每年支付的各种补贴总计有近千亿元,大到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小到城镇居民的衣食住行,方方面面都要财政补贴,这种大包大揽的补贴已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而且成为刚性支出,牵一发而动全身。财政支出的大幅度增加给国家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直接影响了财政收支的平衡。
(三)管理松化。从资金管理方面看,对预算内资金的管理,由于尚没有一部完整的预算法,自上而下的预算编制方法出现指标代预算、层层代编等问题,预算的法律约束力不够,执行中随意突破,对资金的使用效益问题也没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更是显得偏松,近年来,预算外资金大幅度增加,在使用上也出现很多问题,盲目上自筹基建,乱发奖金、补贴,助长了基建规模和消费基金的失控。另外,近年来兴起一股“基金热”,很多事情都要财政拿钱,单独设立基金,其结果是肢解了国家财政,弱化了财政职能。从财经纪律方面看,由于管理偏松、处理不力等原因,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相当普遍。1988年的财税物价大检查,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123.1亿元,其中应上交财政74.1亿元。同时,由于管理不严,法制不健全,使社会上用公款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兴建“安乐窝”、竟相购置豪华轿车等奢侈之风愈演愈烈。这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国家资财,而且也在政治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四)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弱化。一是财政自我调控能力弱化,不得不采取打赤字、借债、发票子等办法来缓解困难,十年改革,九年出现赤字,这给改革开放和生产建设事业带来了不利影响。二是财政对国民经济总量的调控能力弱化,社会总需求失控,基建投资和消费基金膨胀,社会集团购买力屡压不下。三是财政对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控能力弱化,产业结构失调,工业超高速增长,农业相对萎缩,加工工业增长过快,基础工业相对滞后,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紧张的状况进一步加剧。四是财政对国民收入分配的调控能力弱化,从财政自身来看,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财政对分配政策的影响来看,社会中的分配不公现象得不到合理解决,体脑倒挂,生产不如流通,国营不如集体,集体不如个体等等,成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大问题。五是财政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和财务约束能力减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财政杠杆、财政法规、财政纪律失去权威性和约束力。以企业税前还贷为例,财政就一直控制不了,特别是企业承包后,税前还贷愈演愈烈,1981年至1988年税前还贷年平均递增37.5%,税前还贷占实现利润的比例由1981年的3.8%上升到1988年的26.7%,直接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六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调控能力弱化,对地方放权的结果大大增加了地方的财力,却增加了中央财政的困难,往往是地方结余,中央赤字,1987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降为48.9%。长此下去是难以为继的。
二
造成财政工作软弱、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弱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指导思想上存在某些失误,对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缺乏全面认识,片面强调发展商品经济主要应扩大银行的职能,忽视计划机制的调控功能,让财政退出生产领域,只管行政经费和军费开支,变为吃饭财政,这使财政的地位和职能大大削弱。
(二)在经济政策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国家财力的增长。如近几年来,我们在经济政策上对乡镇企业和个人经济放得宽,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发展速度过快,出现了与国营企业争资金、争原料、争能源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发展,使财源大头得不到保证。由于对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拿不回来多少。以个体经济为例,1987年个体经济实现工业总产值502亿元,占全社会工业总产值的3.6%,个体经济商品零售总额为1011.6亿元,占全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7.4%,而当年国家财政收入中来自个体经济的部分仅占3.4%。
(三)近年来的一些改革总是在分配领域打主意,一味减税让利,每进行一次改革,财政就让掉一块。这种“放权让利”的改革思路导致了资金的日益分散,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由1979年的31.9%下降到1988年的19%,预算外资金总数由1979年的453亿元增加到1988年的2270亿元。另外,在改革中,只讲“一包就灵”,而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现在的企业包干、行业包干、地方财政包干、粮食亏损包干等,也存在很多问题,结果是财政收入包死了,中央财政收入包死了,使财政收入不能随着经济的发展稳定增长。以企业承包为例,由于承包基数偏低、超承包目标部分财政分成比例过小、税前还贷以及短包企业不能用自有资金补足上交等原因,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1988年工业承包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8.2%,而上交利润(含所得税、调节税)却比上年下降9.7%。
(四)分配机制不健全,仅局限于在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上做文章,而没有从整个国民收入分配的全局来考虑,致使国民收入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等多种渠道流入个人消费。据测算,现在个人消费基金占国民收入的比例高达60%左右。这种分配的结果是坑了国家,穷了地方,苦了企业,肥了私人。
(五)法制不健全,财政方面的法规很不完善。如预算法到现在还没有出台,哪个领导说句话,都可以追加追减收支,打乱预算。有些已经出台的法规,如《成本条例》、《会计法》等,执行中很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
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必须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按照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要求,财政必须从宏观上对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进行调节和控制。针对现在财税工作软弱、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弱化的状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着重从几个主要方面做出努力:
首先,要重新确立和进一步强调财政部门作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的地位。应该明确,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既在政府的领导下,又必须具有相应的职能、责任和权力,如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对调控政策的决策等,都要实行法治,而不能按长官意志办事。财政与计委、银行三个部门的关系,应该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不能片面强调一方,削弱另一方。从财政部门与其他主管部门的关系来看,对各项财税政策,其他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贯彻执行,不能越俎代庖,自定政策。财政资金的支配权、各种税收的征收和减免权必须集中,不能任意开口子。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来看,要逐步建立以中央集中调控为主、集中调控和分级调控相结合的分级财政体制,要确保中央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主导地位。
其次,要正确处理好集中与分散的关系,财力不能过分集中,但也不能过于分散。为了增强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要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这决不是为了“收”或走回头路。应该看到,理顺关系、加强管理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要转变改革就是放权让利的思想。要立足于国民收入分配的全局,调整国家与企业、国家与地方、国家与集体、国家与个人等各方面的分配关系。要结合治理整顿,适当集中税权,整顿税收,严肃法纪。另外,在压缩资金需求的同时,要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有效供给,使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有可靠的财源保证。
第三,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这是财政调节整个经济生活的主要手段。如可以运用税收、补贴、贴息、公债等杠杆,调节经济活动,影响和引导企业生产方向,影响不同社会成员的收入占有份额,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配合国家宏观政策,经济杠杆若运用得当,可使经济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使各项经济活动得到健康的发展。
第四,要加强资金管理。无论是预算编制还是预算执行,都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要改变那种在建设和生活上不顾国力财力竞相攀比和支出失控的做法,要精打细算,掌握运用好有限的资金,使之发挥最好的效益。同时,对预算外资金、“小钱柜”和各种帐外资金,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整顿,从资金来源上管严管实,防止使用中的损失浪费,消除其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第五,要加强法制建设,抓紧制定一系列财政法规,使整个财税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要促使《预算法》尽快出台,强化预算的法律约束,把预算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对已出台的各项财税法规,要大力宣传,狠抓执行,对各种违法行为及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要严肃查处,落到实处,以维护财税法规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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