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8年初,国务院决定以上缴中央的耕地占用税为主要资金来源,建立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用于扶持农业生产,建立功能完善、稳产高产的农业商品基地。最近,记者就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管理等问题,走访了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有的同志对上缴中央的耕地占用税的用途不太清楚,您能否就此谈谈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的用途及使用规定。
答:国务院决定将地方上缴中央的耕地占用税全部用于建立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国家农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对我国农用土地资源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建立稳定的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商品粮、棉、油、糖、畜牧及林业生产基地,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根据资金来源和上述用途,我们规定:土地开发建设基金必须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专款专用,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挤占挪用,即不得安排用于正常的基建投资、事业费和其他经费开支;不得抵顶中央和地方原安排的农口基建投资、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等部门的事业费,也不得因此减少这些方面应正常增加的投入;不得用于兴办支农...
1988年初,国务院决定以上缴中央的耕地占用税为主要资金来源,建立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用于扶持农业生产,建立功能完善、稳产高产的农业商品基地。最近,记者就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管理等问题,走访了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有的同志对上缴中央的耕地占用税的用途不太清楚,您能否就此谈谈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的用途及使用规定。
答:国务院决定将地方上缴中央的耕地占用税全部用于建立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国家农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对我国农用土地资源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建立稳定的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商品粮、棉、油、糖、畜牧及林业生产基地,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根据资金来源和上述用途,我们规定:土地开发建设基金必须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专款专用,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挤占挪用,即不得安排用于正常的基建投资、事业费和其他经费开支;不得抵顶中央和地方原安排的农口基建投资、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等部门的事业费,也不得因此减少这些方面应正常增加的投入;不得用于兴办支农工业;不得用于机构、人员经费开支;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可以肯定地说,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即耕地占用税上缴中央部分是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使用的。对这部分资金,财政部已单列帐户,实行列收列支。
记者: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自建立起到现在,主要支持了哪些开发项目?
答:到目前为止,我们利用这项基金支持了以下几个大的土地开发和农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是东北三省的三江平原、松辽平原、辽河三角洲开发建设项目;二是黄淮海流域五省开发建设项目。此外,我们还支持了新疆的糖棉基地建设,广西的糖料基地建设,四川的生猪饲养加工基地建设,以及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平原粮食基地建设和萧山县的围海造田等项目。以上这些项目分布于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记者:在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管理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总的说就是:无偿有偿结合,按项目管理,按产量承包,落实经济责任,严格监督检查。
首先,我们根据不同情况,对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实行了无偿补助和有偿扶持相结合的办法。有偿、无偿比例基本上各占50%。对只有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非经营性项目的支出,如科研经费、技术推广的中间试验和技术培训费,营造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费用,修建排涝设施费用,以及贷款贴息等非经营性支出,原则上实行无偿补助的办法;对能获得直接经济效益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的支出,原则上都要实行收取低息或贴息贷款等办法,搞有偿扶持。我们规定,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补助和扶持的基金,实行包干回收办法,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总额的50%作为有偿扶持资金,定期回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多收的留用,少收的负责补足。回收的有偿扶持资金一律返还土地开发基金,继续周转使用。这样,既可增强用款单位的经济责任,又壮大了基金力量。
其次,不论无偿补助还是有偿扶持,在资金的投放上均实行承包责任制。发包单位为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总承包单位,地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为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分包单位的有偿扶持和无偿补助,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办理。
第三,在实行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在资金的投放上我们还实行了项目管理经济责任制。大的项目都要经专家论证评估,并实行招标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对各总承包单位,各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开发项目择优扶持或补助。项目确定后,领导小组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都要签订经济合同,明确项目负责人及以投入产出效益挂钩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和奖罚条款。有条件的要实行司法公证。
第四,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们会同农、林、水等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对开发治理项目的完成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项目完工后,将组织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违反财经纪律,资金使用效益差,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记者:通过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支持发展的开发建设项目的预期效果如何?
答:这些项目建成后,其效益将是相当可观的。例如东北的三个平原和黄淮海流域这两大片地区,开发建设好了,预计到2000年可增产粮食六百多亿斤。这对实现本世纪末粮食产量达到一万亿斤的目标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