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位于太行山东麓,平原、山地、高原各占三分之一,耕地面积1亿亩,中低产田占60%。我省虽然是个农业省,但大部分年份靠吃“进口”粮过日子。为改变这种状况,解决我省吃粮问题,1986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分期分批建设粮食生产基地,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987年,在全省粮食产量普遍下降的情况下,38个基地县仍获得了好收成,较上年多提供商品粮18000万斤。
在我省建设粮食基地县的过程中,开始基地县由省政府指定。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这种办法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是所指定的基地县不一定是最适宜发展粮食生产的县;二是有些县建设粮食基地的劲头不大,愿上经济作物,不愿发展粮食生产;三是地区和县在配套资金的比例上存在分歧;四是有的县内部在投资比例上发生矛盾,特别明显地表现在农业和水利资金的安排上,双方争项目,争资金,很难贯彻落实“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上述问题的存在,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要使用好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搞好粮食基地建设,必须选点准确,并使其既有动力,又有压力,以便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因此,我们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决定对资金的投放办法进行改革,把竞争机制引入资金分配,通过招标,确定粮食基地县,择优投放资金。具体做法是:
一、制定招标办法。为做好基地县的招标工作,今年,我省成立了由财政、农业、水利三厅主管处室负责同志和分管该项工作的同志参加的招标办公室。办公室成立后即着手进行调查研究。我们采取的办法是:财、农、水三个部门会同作战,省、地、县三级联合调查。我们重点调查了各县的粮食产量、劳动力情况、资源情况、农业技术力量和增产粮食的潜力。经过调查分析和各地市推荐,我们选择了30个有条件的县为招标对象。同时还制定了招标办法,主要内容是:①粮食基地县建设任务和期限。②招标对象和标函内容。招标对象为县(市)人民政府。标函内容主要包括:县的基本情况;发展粮食生产的优势和潜力;拟采取的主要措施;资金筹措及投向情况;预期目标及效益。③投资配套比例。各投标单位可打破省规定的配套比例,总投资少,自筹比例大,建设效益高的单位将优先中标。④投标截止期及开标日期。
二、严格审标,选优汰劣。为了增加招标的严肃性,确保优胜劣汰,招标办公室认真研究确定了各有关部门对标函的审核标准。财政部门审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项:①总投资。其中包括省以上财政投资,地市县财政投资,乡村自筹。②百元投资上交商品粮。③百元投资增产粮食。④亩均投资。农业和水利部门的审核标准主要有:耕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粮食单产、总产,人均占有粮食和人均贡献商品粮,现有中低产田面积和发展粮食生产的潜力;水利化程度,人均水浇地,水利开发潜力,水浇地占粮食耕地比例,水资源情况等。财政、农业、水利三个部门根据各自的审核标准对投标县进行审核,分别排出先后顺序,而后,再在一起合议、评分,依总得分统一排出名次。招标办公室经过商议并报经省粮食基地县领导小组批准,最后择优选定了26个县(市)为第三批粮食基地县。
三、严格审批,把住关口。我省规定,中标县必须拟定设计任务书(即建设粮食基地县的总规划),经审批后,基地县按设计任务书进行实施。省招标办公室向中标县发中标通知书时,对设计任务书的编写专门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控制基建规模,以保证这项资金直接用于改善生产条件、改进技术措施、增加粮食产量、增强粮食生产后劲的项目。水利、农业、农机的资金安排要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缺什么补什么,对于能够促进粮食增产的关键项目,可以多安排一些资金。在审批过程中,我们着重审查中标县设计任务书的编制是否符合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二是择优支持和重点使用的原则。三是资金有偿使用与无偿使用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各县在安排基地建设资金时,有偿部分不能少于30%。四是压缩基地建设中的基本建设投资,使发展粮食专项资金尽可能多地用于与发展粮食生产有直接关系的项目上。
四、签订合同,落实责任。为确保粮食基地县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我们与各基地县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粮食基地县建设合同书”。其主要内容是:1.建设任务与投资。此款中列明粮食基地县建设投资总额,省以上财政投资数额;建设粮食基地县任务与完成期限。2,双方责任。甲方,即省财政厅、农业厅、水利厅负有以下责任:①审批粮食生产基地设计任务书;②分年度下拨省以上财政投资;③检查督导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④根据基地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奖惩;⑤与粮食部门协商,按中央规定价格办理向乙方增购商品粮事宜。乙方,即承建粮食基地县(市)人民政府的责任是:①按规定比例(即标函所列比例)筹措并及时支付地县财政负担的配套资金;②按照甲方审批的设计任务书,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各项预期效益的实现;③从1991年起,连续五年每年按规定如数向国家增交商品粮;④加强资金管理,严防把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用于设计任务书之外与粮食生产无直接关系的项目,中途变更设计需经甲方同意;⑤按甲方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财务决算。3.奖惩。①奖励:经甲方检查验收,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好,无损失、挪用、浪费等现象,并全面达到预期投资效益的,由甲方奖励乙方不超过1万元的奖品或奖金。②惩罚:经甲方检查验收,发现较多资金使用不当、管理不善以及地县配套资金不落实等现象,同时未能按计划达到预期效益的,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一定方式点名批评,并视情节轻重,通过财政渠道扣罚乙方不超过1万元的有关经费,同时追回使用不当的省以上投资,限期补足地县应配套资金。
在实践中我们感到,采取招标办法确定粮食基地县有以下好处:①比较充分地调动了有关县、市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在招标过程中,有些县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广泛进行调查研究,开动脑筋,集思广益组织投标。②各县财政配套资金有了可靠保证。有的县还主动把地县配套比例由规定的30%,提高到40%以上,超规定比例的共有7个县,超比例配套资金137万元。③压缩了基建规模和基建标准。使较多的资金用于直接与增产粮食有关的项目。④省里比较详细地掌握了有关县的情况,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进行指导和分配资金。⑤打破了农业、水利投资各50%的一刀切现象,根据各县情况,因地制宜地安排了资金。⑥责任、指标清楚,便于检查验收和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