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地利用国外资金,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我国利用外资的工作中居于重要地位。自从1980年5月世界银行恢复我国席位以后,从1982年初第一个大学发展项目贷款开始,到1988年6月止,我国已向世界银行承诺贷款72亿美元。现在一些主要经济部门和各省、市地区,基本上都已有世界银行贷款。如电力、石油、煤炭贷款,交通、铁路贷款,农业、林业、水利贷款,轻化工等工业贷款,教育、卫生贷款以及投资银行、农业银行中间金融机构贷款等等。这些贷款对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补充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在开始利用外资的时候,有的同志曾主张利用外资不纳入国家计划,与财政脱钩。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利用外资不纳入国家计划,与财政脱钩,是行不通的。因为外资的利用,不论是解决配套资金,或是还本付息,都与财政密切相关。有的项目建成后,没有经济效益,无法还债,最终也要财政为他们解决困难。另外,利用外资搞建设在国内不是孤立进行的,必须与国内人力物力相配合。在利用外资的项目中,从国外借入资金仅是一部分,大部分配套资金还得靠国内解决,必然涉及到国内物资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安排。如果国内投资计划不包括利用外资,财政上不安排配套资金,势必造成资金和物资的缺口,反过来又影响外资的使用。目前,有的地区统借自还的利用外资项目,就因人民币配套资金不足而发“愁”。有的项目已到期需要还本付息资金,因没有列入地方财政计划也使还本付息的资金遇到了困难。这些事实说明,在利用外资方面,凡是没有财政部门参加的,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财政部门参与外资的管理,是做好贷款管理工作,保证贷款的合理使用和按时还本付息所必需的,也是财政部门责无旁贷的应尽职能。
据了解,有的地区的财政部门,对外资的利用怕沾边,绕着走。其原因,一是怕要配套人民币资金;二是怕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三是怕背上债务包袱。这种不介入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每一项大的外资的利用都直接或间接地与财政有关,离开财政是很难办得圆满的。与其在出了问题倒了帐,最后仍由财政部门去帮助解决,还不如在利用外资初期,财政部门就积极参与进去,从中发挥财政咨询和财务管理的职能,起到参谋的作用。
财政部门如何参与外资的利用和管理工作,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第二,研究配套人民币资金的来源;第三,进行财务效益分析和决算的审理;第四,落实还本付息的责任;第五,监督资金(包括回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对于世界银行的贷款,事实上,在有些地区和部门,财政部门参与贷款的管理已经开始,如安徽淠史杭水利工程,上海污水治理,江苏、浙江的滩涂开发,甘肃的引水工程,内蒙、宁夏的水利灌溉,都是地方政府出面借款,而由财政部门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接待世界银行专家,担当使用贷款的提款人,办理记帐报帐等事宜。有的地方的财政部门还为项目建设筹划配套人民币资金。这种积极的态度得到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赞许。
随着世界银行贷款的增多,地方贷款项目也越来越多了,财政部门参与世界银行贷款的管理,已成为不可推卸的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从国家利益出发,从地方事业出发,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努力把本地区的外债管理好,把本地区的外资利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