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作者:吉林省集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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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县地处吉林省东南部,是一个八山一水五厘田,粮、林、参、果、牧等综合发展的山区农业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财政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以林为主,粮参果牧并举,农工商结合,全面发展商品经济”的山区建设方针,坚持把财政支农工作的重点放在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和提高经济效益上,不断更新观念.对支农周转金的使用,大胆地进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对发展山区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增强商品经济观念,端正财政支农工作的指导思想。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由过去单一种粮,开始向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多方面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农业要上的项目很多,需要的资金也很大,从哪里筹措资金,采取什么办法管理,才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益,这些都是财政支农工作的新课题。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认真分析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在资金筹措上存在着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缺乏统筹运用社会财力,灵活调动预算内外资金的自力更生精神;二是在资金投放上,存在着撒“胡椒面”,平均分配的现象,没有将有限的资金用在重点项目上,影响了经济效益...
我县地处吉林省东南部,是一个八山一水五厘田,粮、林、参、果、牧等综合发展的山区农业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财政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以林为主,粮参果牧并举,农工商结合,全面发展商品经济”的山区建设方针,坚持把财政支农工作的重点放在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和提高经济效益上,不断更新观念.对支农周转金的使用,大胆地进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对发展山区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增强商品经济观念,端正财政支农工作的指导思想。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由过去单一种粮,开始向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多方面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农业要上的项目很多,需要的资金也很大,从哪里筹措资金,采取什么办法管理,才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益,这些都是财政支农工作的新课题。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认真分析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在资金筹措上存在着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缺乏统筹运用社会财力,灵活调动预算内外资金的自力更生精神;二是在资金投放上,存在着撒“胡椒面”,平均分配的现象,没有将有限的资金用在重点项目上,影响了经济效益:三是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上,存在着墨守陈规,缺乏改革创新精神,不能区别扶持对象的不同经济状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投放。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认识到要做好我县财政支农工作,必须多渠道筹措资金,改进管理办法.在促进农村商品生产方面作大文章,在提高经济效益上下功夫。只有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了,农民才会逐步富裕起来,财政收入才会稳步增长.我县是山区农业县,多种经营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78.3%,参茸公司上交税利占财政总收入的40%左右。多种经营收入是我县重要财源之一。为此,我们把发展多种经营作为财政支农工作的重点来抓。如我县岭南各乡镇气候温和,适宜种植葡萄、山楂、板栗,我们就在这方面下功夫,发展规模生产,积极进行扶持;岭北属于大陆性气候,土质肥沃,适于发展人参、西洋参、冲山参等,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很高,我们就在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
二、积极筹措支农资金,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支农资金的供求矛盾越来越大。为解决这个矛盾,我们一方面积极争取省市的帮助,另一方面采取措施,集中社会闲散资金,支持山区经济建设。为做好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决定成立“集安县地方自筹发展多种经营生产资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财政局具体负责筹集资金和统一安排使用。我们从多方面筹集资金,从1982年到1987年末,全县共筹集发展多种经营生产资金1976万元。从1987年开始,乡镇财政所也效仿这种办法,自筹发展多种经营生产基金,现已筹集58.6万元。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初步缓解了支农资金的紧张状况,对促进我县多种经营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改革支农资金使用办法,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县财政支农资金,过去在投放使用上基本采用两种办法:一是无偿投资,二是有偿无息借款。由于办法不够完善,存在不少弊病,主要是受援者依赖性强和资金使用效益低。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从1982年开始大胆研究改革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受援者不同的经济情况,采取了4种办法,共投放借出资金1870.3万元。
1.无偿投资,主要用于新品种引进、示范,培训农民技术员,县特产学校经费补助和补贴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所扶持项目的经济损失等。从1982年到现在共计投资101.9万元。
2.有偿借款。对用于扶持贫困村、屯、户因地制宜地开辟生产门路,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的借款,不收占用费。对多种经营生产有一定基础,所发展项目经济效益高,农民人均收入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的,财政借款采取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办法。费率原则上低于银行贷款利率,根据所扶持对象的经济状况具体确定,对逾期不还部分加收超期占用费。所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一律用于壮大支农周转金,不准挪作他用。从1985年开始已借出653万元。预计上述借款到期后可收取占用费78.4万元。
3.贴息贷款。我县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为了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多种经营生产,从1986年开始财政每年拿出3万元资金,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贷款利息补贴。现已支付6万元。
4.入股分红。为了促进农村横向经济联合和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发展商品生产,对有资源、有劳力,但是缺资金、缺技术,所发展项目的规模又比较大的乡和村,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兴办联营企业。从1984年开始,我们依托县参茸公司和基层供销社进行技术指导和经营管理,采取集资联营的办法,先后在阳岔乡、清河镇大川村、头道镇团结村建立了三个联营参场,共投资382.6万元,发展人参22747块帘(每帘10平方米)。对这种联营,我们实行股份制,利润共享,风险共担。财政为资金股,按30%分红,受依托的业务部门为管理股,按20%分红,乡、村、农民为资源股,按50%分红。资金股负责发展生产所需资金;管理股负责生产、计划、技术、财务、经营等管理工作;资源股负责提供参业用地。三年来各方共计分利75.8万元。今年仅阳岔乡一个联营参场。就可下山3800块帘人参,产值可达500万元,扣除生产成本(财政投资)250万元,可得净利润250万元,其中,资金股可得75万元,管理股可得50万元,资源股可得125万元。按照合同规定,以后继续分红15年。
四、健全手续制度,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管理。在一个很长的时间里,一部分单位和个人借财政的钱不愿还,也不想还。他们觉得财政的钱是国家的不要白不要,还不还都行。因此出现了争着要钱,盲目上项目的现象。项目效益好,盈利是生产者的,项目效益差或根本没效益,亏损算财政的。这样一来,造成支农资金回收率低,大量沉淀,影响了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益的发挥。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对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调查。我们采取了如下办法:一是对一些零星项目,由各乡镇财政所汇总,并牵头与有关单位一起进行评估,最后报请乡镇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定项;二是对一般项目,需要县财政局扶持的,要由各主管部门提报,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进行可行性调查,取得统一意见后,方能扶持;三是对大型项目的定项,由主管局负责聘请专家、学者论证,财政局参与,县领导把关。实行上述办法后,支农资金投放成功率有了很大提高。以1987年为例,到期借款121.6万元,年末实际收回129.1万元,占应回收款的106%。
第二,坚持合同制。县乡两级财政对借出的支农资金一律与用款单位(户)签订合同,并经过公证处公证,把法律手段引入资金管理之中。
第三,加强服务,跟踪问效。对每个较大的扶持项目我们都派专人具体参与,帮助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的问题,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了项目承包责任制,把项目的成败,与干部的奖金挂上钩,并做为年终评比的条件。较好地解决了重放轻管的问题。
第四,积极清理沉淀资金。由于种种原因,前几年我县支农资金沉淀64.8万元,为了把这部分死钱变成活钱,防止出现新的沉淀,1987年我们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工作。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认识,促使用款单位(户)抓紧偿还逾期借款。二是对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项目失败,偿还不起借款的,我们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帮助开辟新的生产门路,增加收入,用新增效益偿还借款。三是建立责任制。具体为:哪个乡镇发生新的沉淀,由哪个乡镇负责清理。如收不回来,年终则从乡镇超收分成和专项拨款中抵扣,并取消其评选先进集体的资格。对以往的沉淀资金,由财政所逐户发放还款通知书催还。回收上来的沉淀资金,50%留给乡镇作周转金使用,其余的交县财政局。对积极清理沉淀资金的乡镇,县财政局在核定经费时给予适当照顾。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调动了乡镇财政所的积极性,加快了清理回收的进度。1987年一年就收回沉淀资金16.5万元,占沉淀资金总额的25.5%,并防止了新的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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