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作者:王丙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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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81年以来,我们已进行了五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这几次大检查中,各级大检查办事机构和干部,同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和广大干部一起,做了大量细致、艰苦的工作,成效显著,贡献很大。这几年,国家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赤字没有突破预算,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都同税务、财务、物价大检查紧密相关,它起了很大的促进、推动作用。
最近,中央和国务院确定,为了保证从明年开始的价格、工资改革顺利进行,必须在稳定发展经济和治理经济环境方面采取若干政策措施。坚持每年实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今年的大检查,国务院作过专门研究,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治理经济环境,保证价格、工资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
这几年来,我国的建设和改革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经济发展总的形势是很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经济过热,物价上涨,通货膨胀。而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发展速度过高,基本建设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快,总需求超过总供给。因此,中央确定,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要突出地...
从1981年以来,我们已进行了五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这几次大检查中,各级大检查办事机构和干部,同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和广大干部一起,做了大量细致、艰苦的工作,成效显著,贡献很大。这几年,国家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赤字没有突破预算,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都同税务、财务、物价大检查紧密相关,它起了很大的促进、推动作用。
最近,中央和国务院确定,为了保证从明年开始的价格、工资改革顺利进行,必须在稳定发展经济和治理经济环境方面采取若干政策措施。坚持每年实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今年的大检查,国务院作过专门研究,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治理经济环境,保证价格、工资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
这几年来,我国的建设和改革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经济发展总的形势是很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经济过热,物价上涨,通货膨胀。而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发展速度过高,基本建设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快,总需求超过总供给。因此,中央确定,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要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这既是深化改革的必要条件,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坚持边改革边治理经济环境、坚持边改革边整顿经济秩序、坚持把推进改革同执行正确的经济发展战略结合起来等一系列指导方针,并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坚持每年实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就是根据中央和国务院这个总方针和部署提出来的,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这次工作作为推进国家建设和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通过大检查,坚决揭露和查处那些无视党纪国法,任意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同时,要教育广大干部,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并把严肃财经法纪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把查处违法乱纪案件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把堵塞漏洞、抑制需求同发展生产、增加供给结合起来。这样做,既有利于稳定经济、稳定物价,同时,也有利于整顿和建立经济秩序,制止一些部门、机关奢侈腐败现象,保持清廉为政的作风。
二、今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任务和重点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今年的大检查要完成三方面的任务。
一是要坚决查处各种偷漏、截留、侵占、私分国家收入行为,堵塞财政流失的漏洞。搞改革和建设都要以财政为后盾,国家支配的财力增加得多,我们的实力才能增强,国家支配的财力减少,我们的实力就要削弱。这几年,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年年收不抵支,除了企业经济效益不高,收入分配结构发生变化等原因以外,我们征管工作不严,收入流失较多,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不少地区、部门和单位,考虑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多,全局观念、法制观念、纪律观念薄弱、偷税漏税、截留利润、虚报亏损、骗取补贴,把国家的财政收入据为已有,化大公为小公,甚至化公为私的现象相当普遍。这种状况如不迅速扭转,国家财政潜伏着的问题就会爆发出来,难以为继。如果我们不采取有力的措施,不坚决查处那些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任凭财政收入继续流失,就要严重影响国家建设和改革的顺利进行,也要影响全国的安定团结。
二是要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国家价格政策和法规的行为,稳定市场物价,保证价格、工资改革的顺利进行。价格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牵动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这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不少企业、单位,甚至机关团体,钻“双轨制”价格的空子,靠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消费品,牟取暴利。尤其是一些政企不分的公司,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职位,低价进,高价出,牟取经济收入。这是造成今年以来不少商品价格涨势较猛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这种扰乱市场,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许多企业身受其害,广大群众十分不满。也给明年的价格、工资改革造成了困难。要通过大检查,坚决扭转乱涨价、乱收费的歪风,凡是违反国家价格政策和法规而获取的非法所得,都要没收入库,处以罚款。重者还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法律制裁。
三是要坚决刹住各种奢侈浪费的不正之风,控制财政支出和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财政支出的过快增长,消费基金的超前和膨胀,是造成市场物价大幅度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有两个倾向性的问题:一个是以各种名义、各种借口,给职工发钱发物。“靠钱管、靠钱转、靠钱干”的现象相当普遍;发放的实物,少则几种,多则几十种,吃穿用样样俱全,使职工的实际收入大大超过了生产的增长和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另一个是集团购买力迅速增长。机关、企业摆阔气,讲排场,铺张浪费之风盛行。通过大检查,要把这两方面的不良倾向认真清理一下,严格控制滥发钱物和乱购专控、禁购商品,就能控制和节减财政支出,大大减轻市场压力,缓和市场供应。
以上三个方面,集中到一点,就是要通过大检查,整顿财经纪律,惩处违法乱纪行为,严肃国家法纪,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控制和节减财政支出,缓解市场供应的压力,从而逐步实现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为今后几年的价格、工资改革扫清道路,创造一个较好的经济环境。
三、要认真掌握对违纪问题的政策界限
这次大检查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过去几次大检查,也是这么做的,效果比较好。问题是由于目前有些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法制建设又跟不上,加上对有些被检查出的问题处理的不够严格,以致屡禁不止,违法乱纪风没有煞住。这次大检查对被查出的违纪问题和屡查屡犯的单位,一定要按国家规定给以处罚,并给予必要的处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也要防止不实事求是、处理过严的问题。对改革中因政策界限不清,或者财会人员业务不熟而造成的错误问题,只要按国家规定纠正过来,可以不追究责任。
具体来说,对违纪问题的处理,要坚持以下几条:
一是把自查与被查区别开来。对企业和单位自查出来的违纪问题,在把应上交国家的收入上交以后,可以照提留利和分成;对被查出来的违纪问题,则要全部没收,不能提取留利和分成,有的还要给予经济上、行政上的处罚。现在有些地区和部门不管自查出来还是被查出来的问题,统统让企业和单位照提留利和分成,更谈不上处以罚款和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了。这样做,只能助长企业和单位的侥幸心理,助长违纪,“查出来与己无损,查不出的捞一笔”,这样下去,就不能改变有些地区和部门大检查年年查,年年犯,越查问题越多的局面。
二是要敢于碰硬。特别是对一些大企业、大公司、主管部门和一些执法机关,不能因为单位大,腰板粗,对查出来的违纪问题百般狡辩,拒不认帐,不作处理;也不能因为同当地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怕在物资供应上刁难、报复,不敢得罪;更不能因为上级领导部门的领导干部说情护短,进行干扰,而不进行检查和处罚。
三是要对打击报复者从严惩处。在大检查中,有一些企业和单位的领导人,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员和财税、财会人员,而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对于这种严重犯法行为,往往熟视无睹,处理不力。有的甚至为打击报复者进行辩护,纵容、包庇。这一很不正常的现象,已造成一部分财税、财会人员情绪低落,不敢坚持原则,不敢依法办事,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热情。今年凡大检查中查出的各种违纪问题,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查处。一定要保护检举揭发人员,支持广大财税、财会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凡有打击报复者,必须查明真象,严加惩处。一定要排除干扰,保证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要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大检查工作
今年的大检查从十月初开始到春节前结束。这次大检查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一是经过连续几年的大检查,广大干部职工中出现的厌烦情绪和畏难情绪,需要认真解决;二是今年要着重检查大企业、大公司、主管部门和一些执法机关的问题,难度较大;三是不仅要收缴各种违纪收入,而且要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严明财经纪律。为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中央各部门,要指定一位省、部级领导挂帅,要组织工作组和检查组下去帮助工作。国务院将继续从中央各部门抽调一批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到各地协助和推动这项工作。这里,要强调说明,这次大检查工作,主要是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去抓,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也主要依靠各有关部门去抓。国务院派人下去,主要是帮助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进行工作,不要等上面派人。
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各级大检查办公室和财政、税务、物价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工业、商业、物资、银行、审计、监察、公安部门的共同任务。我们一定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把这些部门的力量组织起来,加强联系,通力合作,集中力量把大检查搞好,确保今年大检查规模、深度和成效都好于往年。同时,还要加强各级大检查办公室,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尽快给大检查办公室确定编制、抽调人员。今后各级大检查的机构和人员要保持稳定,机构不能撤销,人员不能解散,工作不能中断。在今后五、六年内,各级大检查机构既要抓好每年一次大检查,也要有组织、有重点地搞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大检查中,我们既要抓“硬件”,该检查的检查,该处理的处理;也要抓“软件”,认真总结大检查的经验,解剖典型,进行分析,找出漏洞,吸取教训,改进工作。要加强舆论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以推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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