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3年以来,北京市财政局先后对市级农口事业单位的预算、财务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他们根据农口各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了多种形式的预算、财务包干办法,扩大了单位的自主权,调动了单位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了事业的发展,增加了财政收入。1987年,市级农口事业单位综合经营收入为22685万元,比1982年增长185%;1987年上交各项税金645.7万元,比1982年增长406.1%。
1983年以前,北京市财政局对市级农口事业单位的预算、财务管理一直执行统收统支办法。这种管理模式,抑制了农口事业单位本身的积极性,他们缺少经济上的自主权,事事汇报请示,年中纷纷要求追加预算,到年底则分光吃净,农口各局吃财政的“大锅饭”,下属单位吃各局的“大锅饭”。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调动农口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促进农口各项事业的发展,1983年,北京市财政局对市级农口事业单位预算、财务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
一、实事求是地确定财务包干办法。为了使农口事业单位实行财务包干这一改革收到实效,1983年,北京市财政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各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
1.对市畜牧局实行“增收归己,超支不补”的包干办法。所需的事业费、行...
1983年以来,北京市财政局先后对市级农口事业单位的预算、财务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他们根据农口各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了多种形式的预算、财务包干办法,扩大了单位的自主权,调动了单位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了事业的发展,增加了财政收入。1987年,市级农口事业单位综合经营收入为22685万元,比1982年增长185%;1987年上交各项税金645.7万元,比1982年增长406.1%。
1983年以前,北京市财政局对市级农口事业单位的预算、财务管理一直执行统收统支办法。这种管理模式,抑制了农口事业单位本身的积极性,他们缺少经济上的自主权,事事汇报请示,年中纷纷要求追加预算,到年底则分光吃净,农口各局吃财政的“大锅饭”,下属单位吃各局的“大锅饭”。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调动农口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促进农口各项事业的发展,1983年,北京市财政局对市级农口事业单位预算、财务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
一、实事求是地确定财务包干办法。为了使农口事业单位实行财务包干这一改革收到实效,1983年,北京市财政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各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
1.对市畜牧局实行“增收归己,超支不补”的包干办法。所需的事业费、行政经费财政不再拨给,均由其本身的收入解决。专项资金,根据具体情况,由财政局另行安排。1985年,北京市水产品价格放开后,财政局对水产局也实行了同样的包干办法。
2.对市林业局所属的林工商总公司,市水利局所属的水利工业供销公司、水利施工企业和市农业局所属的种子公司、物资站等单位,实行“全额利润分成,亏损不补”的包干办法。单位实现利润的30%抵拨主管局下年度财政下达的事业费预算指标,70%留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职工福利和奖励,但其中扩大再生产资金不得低于50%,一定三年不变。
3.对有生产收入的事业单位,实行“定任务、定收入、定补助,超收节支比例分成”的包干办法。如:良种场、果园、苗圃、种猪场、蚕种场等单位,以其生产规模、生产条件为基础,核定收入、支出和差额补助数,超收节支按比例分成,即80%留给单位用于扩大再生产、职工福利和奖励(其中:用于扩大再生产部分不得低于50%),20%抵拨下年度事业费拨款,一定三年不变。对那些有生产潜力,但生产条件很差,要改变现状有一定困难,但经财政扶持可在近期扭转现状的事业单位,财政视其情况,在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限期达到自给。
4.对没有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单位,如:市农科院、农口的中专、技校等单位,实行“预算包干,超收节支归己,超支不补,一年一定”的包干办法。
1983年到1985年,由于各单位采取了上述包干办法,经济实力有所增强,收入直线上升,各单位在经营管理上也逐步走上正轨,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承包经营责任制也进一步发展完善起来。
1986年,北京市财政局对前几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对事业单位包干后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针对各单位不同情况,重新确定了对各单位“七·五”期间预算、财务包干办法。一是对经费自给有余的单位,实行“收入抵顶预算后,第一年定额上交,以后每年递增10%,增收节支归己,一定几年不变”的包干办法。二是对不能自给,但收入较多的单位,实行“定额补贴,定额(项目)上交,增收节支归己,一定四年不变”的包干办法。三是对近期在财政帮助下能够达到自给的单位,实行“递减补贴,增收节支归己,限定年限达到自给”的包干办法。四是对没有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单位,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增收节支归己,一定几年不变”的包干办法。
二、参与落实承包责任,充分调动单位增收的积极性。为了把各项包干指标落实下去,北京市财政局、市政府农业办公室与农口各局签订了任务责任书.对各主管局实行100分制考核办法。其中:物质文明占70分(把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财政包干结合起来),精神文明占30分,年底按其任务完成情况计奖。做到任务、责任明确。为保证各项任务和包干指标的完成,市农口各局积极将各项任务和包干指标分解到下属单位,下属单位分解到科室班组,再由科室班组落实到个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层层承包责任制体系。1987年,由市政府农业办公室牵头,市劳动局、人事局、财政局、税务局与农口各主管局签订了到1990年的“责任制任务承包协议书”。
为了充分调动单位增收的积极性,保证市级农口事业单位预算、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北京市财政局对市级农口事业单位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一是报经市政府批准,将财政局与农口各主管局签订的包干协议中规定的奖金额确定为奖金税免税限额,超过限额部分照章纳税。二是与市税务局协商决定,凡与财政局签订包干协议的市级农口事业单位其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一律免征所得税。上述措施实施后,随着事业的发展,市级农口事业单位上交国家利税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成倍增加。1987年,市级农口事业单位向国家纳税645.74万元,是1982年的5倍。
三、积极安排扶持资金,促进农口事业单位的发展。北京市财政局对市级农口事业单位实行包干办法后,凡农口事业单位上交的收入,全部转作发展农口事业周转金。1983年以来,他们发放周转金1282.5万元,支持市级农口事业单位发展多种经营,帮助各单位发展了养鸡、养猪、养鱼、农产品加工、商业服务、印刷等项目,增加了各单位的收入,为事业的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例如市水利局所属的北运河管理处泗上闸管理所,1985年以前完全靠国家下拨的事业费过日子。1985在财政部门积极支持下,该所发展了养鸡、养鱼、小型加工等多种经营项目,由职工承包经营。1987年,该所多种经营收入15万元,实现了经费自己,促进了事业的发展,改善了生活条件。此外,北京市财政局将包干后核减的事业费支出指标调整用于支持市级农口事业单位技术推广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增强了农口事业的发展后劲。
预算、财务包干,将北京市市级农口事业单位从以往的僵化模式中解脱出来。实践证明这是一条正确的路子。为促进全市农口事业的发展,北京市财政局将下一步农口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放在——进行区县级农口事业单位预算、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有条件的农口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