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抓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创新有为,全省财政呈现出收支快速增长、改革稳步推进、管理更加规范的良好局面。2007年,云南省财政收支双双突破千亿元,实现历史性的跨越。站在新的起点上,云南省将紧紧围绕建设科学财政、和谐财政、民生财政、服务财政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省财政改革与发展,开创云南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建设科学财政
一是紧紧围绕建设“科学合理、优质高效、增长协调、基础稳固”的财政收入体系的目标任务,不断优化主体财源,壮大支柱财源,稳定基础财源,开辟新兴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不断提高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提高科技进步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着力构建科学的财政收入体系。三是认真按照“调整整合、增量倾斜、共建共享、注重绩效”的财政支出改革要求,力求有效破解财政支出中的“越位”、“缺位”与“错位”难题,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着力构建科学的财政支出体系。四是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为目标,加快建设权责明确、运行和谐、保障有力、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省以下财政体制。五是全面推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构建科学的财政管理体系。
二、加快建设和谐财政
积极转变公共资源的分配理念和分配方法,采取存量调结构、增量优方向、增量带存量的方式,着力优化资源配置,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一是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上下级政府间的公共资源配置关系,不断增强基层政府的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各级政府和谐运转。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实现公共资源在政府各部门间的最优配置,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尽力满足各种社会公共需要,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发展。三是着力促进公共资源在各地区间的合理配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各地区和谐发展、协调发展。四是注意正确处理好上下级财政之间、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以及财政部门内部之间的关系,营造和谐的财政工作氛围和环境。
三、加快建设民生财政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生,进一步提高为民理财的能力与水平。一是不断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优化公共产品的提供结构,完善公共产品的提供方法,畅通公共产品的提供渠道,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二是进一步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新增财政支出要更加向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益文化、住房保障、公共安全等社会事业倾斜,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边疆民族地区倾斜,向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倾斜。三是认真兑现落实好各项利民惠民的财税政策措施,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四、加快建设服务财政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是财政部门的基本职责,也是体现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基本要求。云南财政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财政。按照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全面正确履行财政职能,把财政部门的分配作为一种责任和压力,进一步增强财政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增强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责任编辑 陈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