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起,中央财政实施了“三奖一补”激励约束政策,即:对人均财力满足不了需要的困难县政府增加本级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产粮大县按照粮食商品量、粮食产量、粮食播种面积等因素和各自权重计算给予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当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50亿元,2006年,加大政策实施力度,奖补资金增加85亿元,达到235亿元,2007年,再增加100亿元,达到335亿元。
同时,进一步完善奖补办法,巩固奖励约束机制。主要措施有:将市辖区纳入奖补范围,提高其他必要支出标准;提高高海拔地区困难县公用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标准;将“村级支出”纳入困难县支出范围,完善对精简人员奖励办法,对撤销区公所给予奖励;将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增长较快、对地区粮食安全影响较大的个别县纳入产粮大县奖励范围,实施绩效考评奖励等。此外,鼓励和推动省以下财政管理方式创新,全面推进“乡财县管”,积极推广“省直管县”。
“三奖一补”政策的实施调动了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积极性,增强了发展县域经济的主动性,提...
为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起,中央财政实施了“三奖一补”激励约束政策,即:对人均财力满足不了需要的困难县政府增加本级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产粮大县按照粮食商品量、粮食产量、粮食播种面积等因素和各自权重计算给予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当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50亿元,2006年,加大政策实施力度,奖补资金增加85亿元,达到235亿元,2007年,再增加100亿元,达到335亿元。
同时,进一步完善奖补办法,巩固奖励约束机制。主要措施有:将市辖区纳入奖补范围,提高其他必要支出标准;提高高海拔地区困难县公用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标准;将“村级支出”纳入困难县支出范围,完善对精简人员奖励办法,对撤销区公所给予奖励;将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增长较快、对地区粮食安全影响较大的个别县纳入产粮大县奖励范围,实施绩效考评奖励等。此外,鼓励和推动省以下财政管理方式创新,全面推进“乡财县管”,积极推广“省直管县”。
“三奖一补”政策的实施调动了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积极性,增强了发展县域经济的主动性,提高了地方对控制和化解县乡政府债务的重视程度,促进了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完善,加大了预算管理力度,强化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调动了产量大县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2005、2006两年累计,791个财政困难县共增加财力1298亿元,平均每县(市)增加财力16410万元,据2006年决算统计,财政困难县个数由2005年的791个减少到27个,困扰多年的县乡财政困难得以缓解。主要表现在:
——财力重心向基层倾斜,县级财政支出比重逐年提高。2003年,全国县乡财力规模为6145亿元,2006年达到11631亿元,比2003年增加5486亿元,三年增长89.3%,按此速度,县乡财力不到四年就能翻一番。财力增加带动了支出增长,2003—2006年,省、市、县级财政支出年均增幅分别为17.6%、19.1%和23.8%,县级支出增幅明显高于省、市两级。2006年县级财政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45.7%,比2003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
——县乡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运行状况明显好转。随着财力的增加,县乡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多年来存在的拖欠国标工资发放这一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2006年各地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国标工资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工资陈欠继续消化,部分财政困难县干部职工工资水平得以提高。河北省消化了2000年底以前公教人员工资陈欠12.9亿元,陕西省消化以前年度拖欠工资13.26亿元。二是县乡政府运转状况显著改善。2003—2006年,县级人均公用经费(办公、取暖、水电、印刷、交通、会议、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水平由3458元提高到6367元,三年增加2909元。三是用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增加较多。2006年,人均教育、卫生和社保支出达到440元,比2003年增加184元,三年增长72%。
——农业投入加大,粮食生产积极性提高。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消除了产粮大县后顾之忧,调动了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国家粮食生产已经连续三年实现了粮食丰收,2006年粮食增产1000亿斤,改变了过去“一增、二平、三减”的现象。山西、陕西、江西等产粮大省扭转了粮食生产多年徘徊的局面。河南省对产粮大县连续三年重点投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为全国粮食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财力差异有所缩小,人均财力均等化水平提高。随着对财政困难县投入的增加,县级横向财力差异逐步缩小,财力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2006年人均可支配财力的差异系数由2003年的0.3278下降到0.2608。从全国财力水平最高20%的县与最低20%的县人均财力比较看,系数从2.41下降到2.35。
——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实施“三奖一补”政策以来,地方各级政府精简机构、分流人员的步伐明显加快。2003—2006年各地共撤并乡镇4006个;撤并区公所91个;累计减少87.2万人,其中2004年有689个县供养人员比上年减少25.2万人,2005年有752个县供养人员比上年减少39.6万人,2006年有567个县供养人员比上年减少22.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