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景泰县被甘肃省确定为“三西”(指河西、定西和宁夏的西海固)扶贫开发县,2000—2003年,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精神,将全县乡镇由14个撤并为11个,行政村186个合并为136个,精简乡镇干部76人、村组干部526人。中央财政“三奖一补”政策实施后,2005、2006两年间,各级财政共下达景泰县奖补资金1224万元,2007年预计达到800万元。
近3年来,“三奖一补”激励政策,极大地调动了景泰县乡两级当家理财和发展经济、主动解困的积极性。一是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消除等、靠、要思想,充分利用县内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经济总量,培植地方税源。2005年以来,先后引进项目97个,建成投产77个,实现总产值9.2亿元,上缴税收2253万元。二是多方筹措资金1532万元,支持现有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效益,较改造前多上缴税收1320万元。三是狠抓收入征管。财税部门“严密监控税源应收尽收、着力培植税源应免尽免”,收入征管上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做到应收尽收,对符合国家退税政策的企业做到应退尽退。建立税源档案,搞好收入分析预测,探索建立收入风险防范机制。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建立非税收入分部门、分类、分项管理制度,抓票据源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大力调整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和“一保吃饭、二保建设”的支出原则,把工资发放作为财政的首要工作,加大救灾、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力度,保障了重点支出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各项支出限额标准,压缩会议、车辆、招待等方面的支出。坚持量入为出,严格预算执行,非预算重大支出必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建立乡镇财政激励机制,将乡镇教育、卫生等支出全部上划县财政负担,减轻乡镇支出压力。在乡镇支出标准不低于县级的情况下,实行了“核定收支、差额补助、超收全留、超支不补”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县级收入全部留给乡镇,提高了乡镇政府理财的积极性。2007年,又结合“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对乡镇实行全额补助,取消了乡镇税收任务,进一步减轻了乡镇政府的工作压力。
中央财政“三奖一补”政策的实行,景泰县的财政收入和财力得到了快速增长,收支结构和平衡状况明显好转,县财政困难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具体表现在: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在全面取消农业各税的情况下,财政总收入完成6498万元,同比增长14.83%,其中县级财政收入2828万元,增长14.87%。2006年,财政总收入完成7893万元,同比增长21.47%,其中县级财政收入3574万元,增长26.38%。
——县级财力明显增强。2004年,县级财力1.21亿元,扣除农村税费改革、教育费附加、排污费、“两免一补”等支出外(下同),人均财力1.33万元。2005年县财力达到1.49亿元,较上年增长22.69%,人均财力1.61万元。2006年县财力达到2.08亿元,较上年增长39.72%,人均财力1.91万元。2007年预算安排的人均财力2.1万元。
——累计赤字逐年减少。2004年,全县总支出1.72亿元,年终结余1408万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后,累计赤字1866万元。2005年支出2.01亿元,年终结余2015万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后,累计赤字1525万元,当年消化赤字341万元。2006年支出2.75亿元,年终结余3156万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后,累计赤字只剩1004万元,当年消化累计赤字521万元。2005、2006两年间,当年消化赤字均超额完成消赤目标。
——重点支出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支持了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一是2005、2006两年共安排2700多万元为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工资补助,缩小了与兄弟县区间的差距。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得到及时发放,完全消除了工资发放拖欠、不及时的情况。同时,还兑现了部分地方出台的津补贴,自2006年7月1日起,又启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当年缴款率为4%,2007年提高到8%。二是保单位正常运转的能力不断增强。2005年以前,全县在职职工的公用经费人均仅为每年800元,两年后的今天达到了1300元,乡镇一级达到了1900元。三是加大了社会民生保障力度。除上级下达专项全部安排拨付外,2005—2006年,县财力安排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0万元,稳定了义务兵家属的生产生活,消除了义务兵的后顾之忧;安排153万元,解决了81名退役士兵的就业安置问题;拨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116万元,使6500多名城镇困难居民的生活得到了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2006年,又投入58万元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安排救灾资金15万元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拨付资金99万元,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0万元,帮助特困农户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安排乡村卫生院修购资金90万元、村级医生补助金15万元,改善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医疗卫生条件。四是积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先后安排1621万元,为全县农村中小学学生免去了学杂费,为8596人次的困难家庭寄宿生提供了生活补助。投入危房改造资金1141万元,建立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五是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共向41106户农民发放粮食直补资金3291万元,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110万元,落实良种补贴300万元,增加了农民收入;安排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50万元,促进了农机装备水平和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投入90万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入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990万元支持农田水利等方面建设,投入428万元修建乡村道路,改善农业和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乡村道路制约农村发展的问题。此外,还安排资金760万元,改善了城市基础公共设施条件。

“三奖一补”政策使景泰县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支平衡状况持续改善,县乡财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但是像景泰这样的“三西”扶贫开发重点县,经济基础较为薄弱,财政基数小、增量少、自给能力差,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占财政支出的80%以上。同时,社会发展对财政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共基础设施亟待完善,财政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为此,我们希望继续实行“三奖一补”激励政策,保持政策的长期性、延续性,使欠发达县(市)的财政困难得到进一步缓解,防止因激励机制取消后,使刚刚摆脱贫困的县(市)财政仍旧困难重重。同时,希望各级财政加大对困难县(市)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帮助困难县(市)减轻压力,继续加大对困难县(市)区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为中共甘肃省景泰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 戴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