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地方财政始终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政策措施,累计安排涉农支出130亿元,是“九五”时期的2.07倍,每年安排用于农业方面的财政支出占到了当年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的1/4左右。2005年,仅农牧民直接受益的财政补贴资金就达到了人均406元。
但是应当看到,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在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相当一部分农牧民居住和生存条件比较差,2005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4%,全区黑色路面不到4000公里,部分乡镇不通公路,还有164个乡、1976个村的100万人用电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仍然相当繁重而艰巨。因此,西藏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转变理财观念,创新理财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一是支持政权建设,促进农牧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逐步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主要是加强基层政权机关、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和村“两委会”活动场所建设,逐步改善乡(镇)村干部工作生活条件。深化以乡村机构改革、农牧区义务教育制度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牧区综合...
“十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地方财政始终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政策措施,累计安排涉农支出130亿元,是“九五”时期的2.07倍,每年安排用于农业方面的财政支出占到了当年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的1/4左右。2005年,仅农牧民直接受益的财政补贴资金就达到了人均406元。
但是应当看到,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在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相当一部分农牧民居住和生存条件比较差,2005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4%,全区黑色路面不到4000公里,部分乡镇不通公路,还有164个乡、1976个村的100万人用电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仍然相当繁重而艰巨。因此,西藏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转变理财观念,创新理财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一是支持政权建设,促进农牧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逐步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主要是加强基层政权机关、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和村“两委会”活动场所建设,逐步改善乡(镇)村干部工作生活条件。深化以乡村机构改革、农牧区义务教育制度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牧区综合改革,适时调整村级干部财政补贴标准和村级公用经费标准。全面完成“两基”攻坚目标,到2010年,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5%,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6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8%,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7年。支持县级新华书店、文化馆、图书馆和乡村文化站(室)的建设,支持广播电视“西新工程”、农牧区广播电视覆盖工程、电影“2131”工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扩大“村村通”工程覆盖范围,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90%以上。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加大对农牧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县级卫生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加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力度,降低传染病总发病率;落实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综合防治措施,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碘盐推广覆盖率达到85%,基本实现无白内障障碍区的目标;改善妇幼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做好妇幼保健服务,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二是加强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十一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将扩大对农牧区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建设通电、通水、通路、通讯等农牧区基础设施。到2010年,所有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公路,基本解决农牧民用电问题,消除无电乡(镇)、无电村,基本解决农牧区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实现乡乡通邮、村村通电话。继续采取政府主导、民办公助的形式,由自治区财政投入27.26亿元,引导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加大投资,推进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在5年内,使80%以上的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住房。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地热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实施农牧区传统燃料替代工程。加强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在有条件的乡村,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改善环境卫生和乡村面貌,引导农牧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是完善农牧区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妥善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在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方面,对年收入在800元以下的特困群众实施生活救助,提高弱势群体抵抗风险的能力。完善农牧区“五保户”财政供养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标准。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受灾农牧民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四是加大财政转移性支出,提高对农牧民的直接补贴和补助。将农牧民免费医疗补助由目前的年人均80元提高到130元,农牧民子女教育“三包”标准由目前的1000元提高到1500元。改革对粮食生产和农机、化肥、柴油、良种等农用生产资料的补贴办法,实行直补到户,并根据财力状况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五是以先进适用技术引进推广为重点,支持农牧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藏医藏药、高原生物、新能源、矿产等领域应用技术研究,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支撑,继续支持太阳能光电研究与产业化发展,建设国家级太阳能应用示范基地;加大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力度,重点支持技术推广、资源共享、研究开发三大科技平台建设,培育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以企业、科研单位、高校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六是综合运用财税政策杠杆,支持特色农牧业发展。如运用资本投入、财政贴息、税收返还、贷款担保等财税政策和政府采购手段,大力支持优质青稞、牦牛、绒山羊、藏猪、藏鸡、红景天、人参果、高原食用菌、鱼类等具有高原特色的农牧业发展。建设一批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高原优质农牧产品生产基地,逐步形成藏东北牦牛产业带、藏西北白绒山羊产业带、藏中奶牛产业带、藏中北草地型绵羊产业带、城郊猪禽产业带,重点发展牦牛、藏系绵羊、绒山羊三大草原畜牧产业,着重培育和壮大“一江两河”中部的优质青稞、油菜生产基地,城郊优质蔬菜生产基地,东南部林区林果和林下资源生产基地,建设青藏高原生物资源种质库、野生菌类等生物食品开发和生产基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展农畜林产品深加工为主的乡镇企业,增加农畜林产品附加值。
七是积极扶持农牧民成立经济合作组织,支持“公司+基地+农户”、“公司+经济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形式的订单农业发展,引导和扶持农牧民走规模经营的路子。切实做好农牧民发展生产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工作,健全担保机构,为农牧民生产发展提供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实施农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农牧区学校的综合功能,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加强农牧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构建地(市)、县、乡三级联动、农科教相结合的农牧区实用人才培训体系,显著提高农牧区劳动者素质,为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牧民增收致富创造条件。
(作者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