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老百姓几乎没有不知道曹操的,作为汉末魏初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曹操在他执政的40余年里,通过自己的勤奋与努力,不仅成为汉魏时期集军事、政治、文学于一身的“非常之人,超世之杰”,而且通过一系列的理财措施,挽救了濒临崩溃的北方社会经济,适应了富国强兵的需要,使自己成为历史上著名的“治世之能臣”。
曹操所处的时代是东汉末年,当时朝政腐败,社会矛盾激化,灾变连年,诸侯割据,攻伐不已,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无以为生。《三国志》称:“天下乱离,民弃农业,诸军并起,率乏粮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掠,饱则弃余,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民多相食,州里萧条。”据说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当汉献帝从长安返回洛阳时,“蝗虫起,岁旱无谷,从官者食枣菜。诸将不能相率,上下乱,粮食尽……饥穷稍甚,尚书郎以下,自出樵采,或饥死墙壁间”。王侯重臣尚且如此,一般百姓饥饿死亡的惨象可想而知。粮食的紧缺造成物价飞涨,兴平元年,一度出现“三辅大旱,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的有金无谷、粟比金贵的局面。触景生情的曹操挥笔作了《蒿里行》一诗:“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生动而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萧杀的惨状。
曹操本人早在东汉中平六年(公元198年)陈留起兵开始便痛感财政匮乏、无粮食以济军饷的严重问题。最使他刻骨铭心的是兴平元年(公元194年),作为兖州刺史的他,率领千余人的部队西迎汉献帝,途经新郑县时差点集体饿死的情景,倘不是新郑县令杨沛将“课民益畜”藏在“小仓”中的千余斛桑椹干献出供将士充饥,全部人马都会饿死。因此曹操清醒地认识到“天下分崩,国主迁移,生产废业,饥馑流亡,公家无终岁之储,百姓无安国之志,难以持久”,“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于是他果断地决定实施“发展生产、开创民屯,改革税制、实行租调,唯才是举、重用人才和率先垂范、创导节俭之风”等四项理财措施。
发展生产是一切财政工作的基础,曹操通过推行屯田制度来解决民生国计问题,不失为一大良策。中国历史上的屯田分为两类,一为军屯始于汉武帝,二为民屯始于曹操。当时由于战争频仍,人口流亡,土地荒芜,如能招人耕种,既能安民又能获得财政收入,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为了实现安邦定国的伟大抱负,曹操于建安元年(公元196年)采纳了枣祗、韩浩等人的建议,率先在许下(今许昌)招收流民屯田积谷。民屯制度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屯田之民按用官牛与不用官牛分为两类,用官牛者,“民四官六”,不用官牛者“五五分成”。在实行屯田后的一年中“得谷百万斛……数年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民屯制度使无业的流民又回到了土地上,有效地保证了战争所需的军粮供应,昔日荒芜的土地变成了“禾稼盈野,阡陌相连”的良田,“五年中,仓廪充实,百姓皆劝乐业”。到魏文帝时,邓艾屯田收入达到了“计除岁费,岁完五百万斛,以为军资”的规模。民屯体制的成功不仅使汉魏北方经济得以复苏,而且促进了北方人口的集聚,为曹操治国平定天下打下了雄厚的物质和人力基础。
汉代400多年间一直实行田租、口赋、力役制度,即国家税收的田租按产量1/30征收,人头税分为口赋和算赋,7—14岁每人每年征收口赋20钱,15—56岁每人每年征收算赋40钱,成人每年服劳役30天。由于连年战乱和灾荒,不仅地方官难以下乡实地估算产量,而且由于户口簿的丢失和焚毁,无法据实统计人们的年龄,再加上大批勋戚官僚逃避税收,造成自耕农不堪重负纷纷逃离故土。为了使自耕农重新回到土地上来,曹操在建安九年(公元204年)颁布了《蠲河北租赋令》,明令“河北罹袁氏之难,其令无出今年租赋”。免除当年农民的纳税负担,缓解了尖锐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同时为维护和发展自耕农经济,他及时颁布了著名的《抑兼并令》(又称《田租户调令》),改汉代的田租、口赋、力役税制为租调税制,法令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穷而患不安……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此令中,每亩土地交纳租谷四升,叫做田租,每户人家交纳绢二匹,绵二斤,叫做户调。除此以外,官吏不得另行摊派,增加农民负担,尤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对豪强的严格执法也在此法令中做了特别的强调。
实施租调税制,将货币税改为实物税,适应了币值不稳定的战时需要,由于取消了人头税,实行增人不增税政策,客观上鼓励了人口繁衍。此外,通过按亩收租,按户征调,既减轻了农民负担,简化税制,也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再加上法令明确规定官吏无豁免权,从而沉重地打击了逃税的豪强势力,有效地扩大了税基,平衡了政府与各阶层人士的关系,使政府财力有了可靠的来源。
为了推行开源节流的财政政策,官居丞相、位居魏王的曹操不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其家族带头与老百姓一样缴纳税收,同时为了引导全社会的抑奢崇俭之风,建安十年(公元205年)还下令“禁淫祀,罢墓祭”,魏王“后宫衣不用锦绣,茵蓐不绣饰,器物无丹漆”,常常“粗衣恶食,俭以率下”,做到“吾衣被皆十岁也,岁岁解浣补纳之耳”,“殓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正因为曹操俭朴自持,率先垂范,“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四海翕然,莫不励行……吏法于上,俗侈乎下”。可见自古以来,要改变社会风气必须从上面做起。因为上行下效,“上有所好,下必其焉”是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任何人都难以改易。
曹操在多年征战中深知“天地间,人为贵”,因此在理财方面非常重视“在于得人”。他在执政期间选用了一批精于理财、清廉务实的官员,如初平三年(公元192年)提出“修耕殖,蓄军资”的毛玠,建安六年(公元196年)建议兴民屯的枣祗和韩浩,重用实施屯田制度的屯田都尉任峻。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当曹操的堂弟曹洪家人不服从县令杨沛税收征调命令,被杨沛“先挝其脚,遂杀之”的时候,他果断地驳回了曹洪家人的告状,支持和表扬了杨沛,并予以提拔重用。
曹操作为我国封建时代杰出的历史人物,所提供给我们的理财思想虽不具备系统性和完整性,但所提出的“发展生产、改革税制、抑奢崇俭、依法理财”等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措施来看,在汉末“三国”纷争的历史条件下,还是合乎时宜、顺乎民心的有效措施,它不仅有力地促进了魏国的经济繁荣、社会安定和生产力的发展,并且在改革开放后的今天仍然有着光辉的现实意义,尤其是抑奢崇俭和执法如山的自持精神非常值得今人学习!
(作者为财政部中国财税博物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