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浙江省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学生不断增多,相应地,贫困家庭学生的数量有较大增加。目前全省高校贫困学生已达5.7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0%,其中特殊困难学生2.85万人,占总规模的5%。为妥善解决贫困大学生经济问题,浙江省采取多种措施,力争达到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一是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奖学金制度。自2005年始,逐步扩大“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助学奖励经费规模,以帮助和激励更多的贫困学生。二是将进一步健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体制,逐步把国家助学贷款培育成为高校资助贫困学生的主渠道。财政部门安排好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对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助,减轻学生负担;各级财政部门和高校按各50%比例拨付中标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分担银行贷款风险。三是公办高校要在每年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助学基金,用于贫困学生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准备金等。民办高校参照执行。对少数贫困学生采取“减、免、缓”的学费缴纳制度,设立“绿色通道”,允许贫困学生“先入学,后缴费”。同时,开展勤工助学,鼓励社会参与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助学基金安排要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倾斜。积极推行“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