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山东省招远市把加强城乡统筹就业体系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有效途径,努力构筑四大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了统筹城乡的就业格局。目前全市平均每年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劳动力在8000人次以上,累计有6万多名农村劳动力在市外、省外或境外务工就业,外出务工人员人均增收近万元。
一是构筑统筹城乡的平等就业体系。实行了“四个取消”,即:取消就业地域和用人体制的限制,不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一律规范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待遇按国家规定一视同仁;取消企业用工身份限制,企业招用农民工与招用城镇职工一样,通过劳动力市场公开招收,双向选择;取消户籍管理对就业的限制,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和劳务输出资源库;取消对农民工就业培训的限制,对准备向非农产业或城镇就业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和其他人员,进行普遍劳动预备制度、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目前,全市已经建立了6个就业培训基地,培训农民工1万多人。
二是构筑完善的失业保障和再就业体系。加强对职工总量的调控,坚持“先消化、后分流、再裁员”的原则,先后对22户企业的659名职工进行了分流安置。完善失业接...
近年来,山东省招远市把加强城乡统筹就业体系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有效途径,努力构筑四大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了统筹城乡的就业格局。目前全市平均每年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劳动力在8000人次以上,累计有6万多名农村劳动力在市外、省外或境外务工就业,外出务工人员人均增收近万元。
一是构筑统筹城乡的平等就业体系。实行了“四个取消”,即:取消就业地域和用人体制的限制,不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一律规范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待遇按国家规定一视同仁;取消企业用工身份限制,企业招用农民工与招用城镇职工一样,通过劳动力市场公开招收,双向选择;取消户籍管理对就业的限制,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和劳务输出资源库;取消对农民工就业培训的限制,对准备向非农产业或城镇就业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和其他人员,进行普遍劳动预备制度、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目前,全市已经建立了6个就业培训基地,培训农民工1万多人。
二是构筑完善的失业保障和再就业体系。加强对职工总量的调控,坚持“先消化、后分流、再裁员”的原则,先后对22户企业的659名职工进行了分流安置。完善失业接续制度,为1260名失业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重点援助帮扶116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目前,全市共安置下岗职工1455人,再就业率达到85%以上;安置“4050”人员407人,安置率达到98%以上;“三类困难家庭”46户实现一户一人就业。
三是构筑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明确规定: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充分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社会保险等权利,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根本上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目前该市共有6.2万名职工、8.9万名适龄农民参加了社会保险。
四是构筑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保障体系。市财政、教育、劳动等部门实行了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能够安排在当地全日制公办学校读书和接受义务教育。目前,全市所有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全部享受到了应有的受教育权利,促进了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开展。
(王晓哲 王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