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步伐,山东省最近确定了今后五年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提出“重点抓好30个经济强县和30个经济弱县,促强扶弱带中间,推动县域经济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并出台了具体发展措施。
一是制定促进经济强县加快发展的激励政策:经济强县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调整、设置县级行政机构,不要求上下级单位对口;可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酌情减免农业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发展;省里在安排建设用地使用指标、出国审批等方面向经济强县倾斜。
二是制定支持经济欠发达县发展的帮扶政策:增加省市对欠发达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从2003年起5年内,欠发达县按现行财政体制每年上缴省市财政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收入比上年增长部分,由省市财政全额返还;交通、通信、环保及农林水和教科文卫等各项社会事业投资向欠发达县倾斜,并适当降低县级配套资金比例;由省、市、县共同出资设立省级担保基金,专项用于欠发达县重点经济建设项目的贷款担保;在省直部门与欠发达县之间建立联系点制度,在30个经济强县与30个欠发达县之间建立对口帮扶制度。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