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地税局认真落实涉农税收政策,在对辖区内16个乡镇(办)开展涉农税负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的个体工商户已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达不到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1032户从事商品经营以及服务行业的农村个体经营者落实了涉农优惠政策,共免征地方各税45万余元。日前,对这些“涉农”减免的税收,在16个乡镇(办)的237个村委分户进行了公示。为防止执行偏差和不到位的情况发生,该局在农村张贴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公告1000余份且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
(万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