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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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者按: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农村的长治久安,而且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都付出了很大努力,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在此次全国人代会上,本刊记者采访了来自财政系统的几位人大代表,请他们从财政角度就解决“三农”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现予刊发,供各级财政部门参考。
当前,“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这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制约因素,也是造成“三农”诸多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抓住农民增收这个牛鼻子,“三农”问题才能得到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财政支农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促进农民增收。
创新对“三农”的财政投资机制,引导农民发展经济、增加收入
增加农民收入,归根到底要靠发展。发展需要投入,但农民收入水平低,用于发展的投入明显不足。农民增收困难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互为因果,相到制约,难以形成良性循环。为此,必须从投资入手,启动农村发展与农民增收...
编者按: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农村的长治久安,而且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都付出了很大努力,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在此次全国人代会上,本刊记者采访了来自财政系统的几位人大代表,请他们从财政角度就解决“三农”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现予刊发,供各级财政部门参考。
当前,“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这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制约因素,也是造成“三农”诸多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抓住农民增收这个牛鼻子,“三农”问题才能得到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财政支农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促进农民增收。
创新对“三农”的财政投资机制,引导农民发展经济、增加收入
增加农民收入,归根到底要靠发展。发展需要投入,但农民收入水平低,用于发展的投入明显不足。农民增收困难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互为因果,相到制约,难以形成良性循环。为此,必须从投资入手,启动农村发展与农民增收的良性循环。财政负有支农的职责,应当在创新财政投资机制上多做文章。一是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投入。通过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途径,集中财力,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确保国家对农业的投入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并切实把“国家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财政体制调整要坚持向基层、向农村倾斜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市县收入划分,确保基层财政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增强基层财政支持“三农”发展的能力。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投入,仅靠财政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财政资金的主要作用,在于吸附和引导社会资金。为此,要提高农业资金市场化运作水平,采取贴息、配套、补助、奖励等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三农”发展。三是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提高融资能力。资产和资源都是钱,农村也应当搞资本运营,盘活资产,替代资金。对于国家和集体投入建成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资源,可以借鉴工业改制的经验,搞好产权制度改革,运用资本运营的手段,激活农业设施,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比如,对于小型农业设施建设,可以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明确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保证收益权,引导和鼓励村集体和农民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四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的最大潜力,在于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探索农民增收的路子,应突破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说农村的局限,打破城乡经济二元结构,走城乡统筹、工农互动的协调发展道路,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使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应当把支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作为财政支农的侧重点。如,支持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优质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治,推广标准化生产,促进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构建农业优势产业带;围绕优势产业带建设需要,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产业化经营,加快推进种植业向农产品深加工转变;支持行业协会、合作社加快发展,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和市场信息体系,加快农产品市场流通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流通业,扩大农产品销售,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
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
为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今后要通过深化一系列相关改革,完善支持“三农”的财政政策,一手抓增收,一手抓减负,双管齐下,多策并用,实施农民增收系统工程。一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就是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税费改革作为农民减负的重要政策,应当在巩固前期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中央部署,结合各省实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切实把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落到实处。从2004年开始除烟叶外,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由此出现的基层财政缺口,应当由中央和地方加大专项转移支付解决,切实提高基层财政的保障能力,防止农民减负出现反弹。二是创新财政补贴政策。减负是农民的间接增收,补贴则是农民的直接增收。要在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的财政补贴力度的同时,改革补贴方式,让财政补贴政策的效果体现得更大更直接。从2004年开始,山东省将改革粮食补贴方式,从粮食风险基金总额中安排一半的资金,用于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同时,对于用于农民的其他财政补贴,也要尽可能地加大力度。比如,对农民种植优质小麦,建议中央财政进一步增加良种补贴。再比如,为促进农民增收,山东省从2004年起,对农户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适当补贴,对农民购买优良畜禽给予适当补助。通过灵活运用财政补贴政策,将对农民增收产生鼓励和促进作用。三是加大财政优惠政策。为了解决“三农”问题,近年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制定实施了大量具体的优惠政策,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还应当继续从实际出发,对农民实行财政优惠,向农村进行政策倾斜,进一步调动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山东省从粮食大省的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新的财政优惠政策。比如,从2004年起,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20%以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等等。随着这些政策的贯彻实施,广大农民将会得到更多的实惠。
增强财政支农的公共服务功能,努力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公共财政如果不延伸到农村、覆盖到农民,就算不上是真正的公共财政。当然,就我国的国情、财力而言,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但是,现有的财政支农资金,应尽可能地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通过集中财力改善农村社会服务,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目前,重点是解决好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几个难题:一是农村基础设施问题。公用基础设施是农民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必需的生产资料,同时又是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社会公共产品,按理应当由政府承担,但目前各级的财力状况,又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与其方方面面地点到为止,倒不如集中财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比方讲,山东省农民缺水情况较为普遍,而财政资金却又十分有限。对此,省财政2004年准备集中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革命老区,争取一次性解决当地的农民用水问题,以后再采取同样的办法,逐步解决其他地区的问题。财政办事就要办大事、办实事、办成事,照这个路子走下去,农民就能多受益。二是农民教育培训问题。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科技水平,对于农民增收相当重要。从山东省的情况看,各级财政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解决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失学问题等方面,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在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同时,每年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民科技培训,帮助农民扩大就业增收渠道。通过支持农民培训,把财政的资金变成农民的知识,变成农民增收的“金钥匙”。三是农村医疗卫生问题。目前,许多农民患病得不到及时和彻底诊治,危及个人身体健康,也累及家庭经济负担,成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拦路虎”。今后,必须把农村卫生事业纳入公共财政范围,一方面支持搞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一方面支持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让广大农民在增收的道路上轻装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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