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监督是财政监督的重要工作内容,抚顺市财政税收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财税监督办)成立一年多以来,为规范财税经济秩序,解决收入级次划分不清的矛盾,遏制税源大战,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确立了“以核定纳税入库级次为先导,以核发纳税入库级次证为切入点,以查处违规退税为手段,从源头治理税收秩序”的工作思路,从2002年5月起开展了核定纳税入库级次暨核发纳税入库级次证工作。其主要工作步骤为以下几方面:
核定纳税入库级次。市财税监督办按照“加强征管、兼顾利益、方便企业、逐步完善”的方针,本着“属地加级次和谁受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抚顺市所有纳税单位划分为市本级纳税单位和县区级纳税单位。
核发《纳税入库级次证》并予以公示。凡在抚顺市行政区域内负有纳税义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均应办理纳税入库级次证。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填报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报送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户登记,审核确认,对纳税单位建立纳税档案,实行微机管理。在对县区报送的情况进行复核后,市财税监督办统一下发纳税入库级次证,并定期把各纳税单位的纳税地点、入库级次在《抚顺日报》上列名公示,明确纳税单位所缴税收的归属,使各级政府掌握自己的家底,为从源头上遏制税源大战奠定基础。
开展新办企业纳税入库级次窗口审核工作。在对老企业税收征管秩序进行整顿的同时,抚顺市财税监督办还认真抓好新办企业核发级次证工作。在市工商部门的支持下,市财税监督办在工商注册大厅设立了新办企业核发级次证窗口,要求企业在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前先行在该窗口核办纳税入库级次证。这一做法充分体现了财政监督重心的前移,防止了企业因变更名称、改制等导致各级税源转移的发生,防止了财政收入的流失。
对纳税入库级次证进行年检。各级次纳税单位每年定期持有关资料到同级财税监督部门参加纳税入库级次证的年检工作。市、县区财税监督部门分别负责对本级纳税单位的纳税地点和入库级次进行审核,并由市财税监督办审定年检。
按纳税入库级次证征缴税款入库。所有纳税单位在属地缴税时,一律出示纳税入库级次证,各级税务机关据此严格按照列名公示的名单组织收入。属于市本级收入的缴入市本级。属于县区级收入的,由税务机关及有关部门提供资料,财政部门确定税收归属,税务机关据以把税收缴入相应县区。
调整混库税款。为防止市县税款混库情况发生,市财税监督办加强了检查力度,混库税款等违纪事项一经查出,由市财税监督办下达《税收级次调整通知书》及《调库通知单》。各县区接到通知书30日内,将所列税款通过本级税务征收机关进行更正,或者以上解的形式上划市级财政。
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对拉抢税源及自行制定返还税收政策的县区,市财政部门在等额扣减返还财力及拨款额并通过年终结算把拉抢的税款全部予以调回的同时,还要处以违规额30%—100%的罚款。对纳税单位取得的违规退税款物财政一律追缴。对无纳税入库级次证或未年检的纳税单位,其税收全部缴入市本级,待取得纳税入库级次证或年检后,对属于县区的收入按70%的比例调库。对逾期不调整混库税款的县区,除等额扣减返还财力或转移支付外,视情节轻重,按混库税款的30%—100%予以处罚。同时,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抚顺市规范纳税秩序工作运行一年多以来,已对全地区7526户纳税单位核发了纳税入库级次证,全市可用财力增加2000万元。
加强了财政收入监督,弥补了税收征管法规空白。核发级次证工作的开展,夯实了《预算法》赋予财政部门监督税收执行的职责,加强了财政对税收秩序的监督力度,有效促进了财政职能的发挥。同时,为财政部门有效监督预算收入征管部门的征收质量开辟了道路,为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看好户、管好库、抓收入提供了制度保障。
解决了两个突出问题,保障了各级次利益。“县区抢拉市本级税源”、“县区之间互相拉抢税源”是长期以来抚顺市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两个突出问题。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市本级新增加纳税单位88户,并对“区内经营、区外注册”问题进行了清理,按照属地纳税为主的原则在有关县区之间划转了143户纳税单位。
做实各级财政收入,增强财政调控能力。2002年,市本级增加税收2000万元,为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平衡财政预算积蓄了力量。县区共实现税收58149万元,比2001年的47404万元增加10745万元。同时,各县区把加快发展的着力点放在了发展经济上,从源头上挤出了财政收入的水分,为解决县区间苦乐不均状况、确保强县壮区战略依法有序实施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实现市县区联动,打造财税监督信息平台。为更加全面、系统地掌握全市纳税单位情况、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系,市财税监督办自行设计了监控软件,实现了市县区联动,首次建立了纳税单位档案,为财政部门摸清家底、科学理财、实现宏观管理提供了信息管理的平台。
降低税收成本,清除腐败土壤。各种违规退税不仅造成财政收入的流失,而且助长个别部门和个别人的腐败行为。由于纳税入库级次证上已明确了纳税单位所缴税收的入库地点和入库级次,且在媒体上列名公示,使拉抢税源者无计可施,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