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财政部门一方面督促落实乡镇财政体制、农村教育布局调整、乡镇机构改革等各项配套措施,巩固和完善去年取得的改革成果,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国务院“户户减负、人人受益”的要求,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对农业税征收基数重新进行测算,并在向农民张榜公布测算结果,获得农民认可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的改革方案进行修正。目前,该市所属24个县(市)区中有16个对农业税征收基数进行调减,在去年确定的基数的基础上,全市计税土地面积调减19.22万亩,农业税征收任务调减991万元,农业税附加调减198万元,与改革前全市农民的实际相比,减幅由去年的34%扩大到36%,人均减负从34元扩大为36元。农业税征收基数的调整,极大地保护了农民利益,进一步调动了农民依法纳税的积极性。截至6月底,全市在夏征中实现农业税入库1.78亿元,占调整后任务的51%,同比增长了10%。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