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预算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从今年8月1日起,湖南湘西州财政局把部分政府性基金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
这次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农网还贷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价格调节基金等22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考务费、工本费、许可证费、动植物检疫费等22个部门的107项收费。湘西州财政局规定:各单位必须在8月5日前对7月底基金累计余额、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进行全面清理,并填制《应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清查表》。纳入预算管理后,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做好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保证基金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不得坐支;各单位的基金支出要通过预算安排解决,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单位要全额上缴国库,支出通过预算安排,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