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妥善安置破产企业。日前,陕西省财政厅切实采取措施,解决破产企业财政托底资金问题,保证了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对企业欠交和应交社保机构的养老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分期支付,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经贸委、劳动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对企业住户详细测算,分年度具体确定交付额度。二是做好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工作,提高资产变现率。三是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凡是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没有落实的,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四是从效益较好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收取一定数额的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弥补破产费用不足。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操作办法。五是探索对部分国有资产进行转让变现的有效办法。六是省财政厅按照“先稳定、后发展,先建设、后建设”的原则,在预算盘子中安排一定财力予以支持。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