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基层财政困难,重庆市黔江区自成立以来,按照“挂旧账、调基数、保运转、留余地、补差额”的原则调整了乡镇财政体制:乡镇以前欠上级财政的所有资金均作挂账处理,区财政保证乡镇行政事业人员的工资、公费医疗、养老保险金的供给,按区级部门的标准安排乡镇机构的运转经费,同时还给每个乡镇按全乡(镇)人口的多少安排了一定的事业发展经费。乡镇财政超收的部分,全部留在乡镇,区财政不参与分成。2002年初,乡镇行政区划由原来的48个乡镇缩减成为3个街道办事处、27个乡镇,区财政又相应地调整了乡镇财政的收支基数,其中收入基数比原来体制减少87.5万元,支出基数比原来体制增加398.5万元。这样一来,财政体制由乡镇每年净上解区财政850万元,调整为区财政每年净补助乡镇财政1145万元,乡镇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被充分地调动起来,乡镇财政困难的状况得到缓解,乡镇财政收支运行情况良好。
(王万祥 吴忠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