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灵21岁进入灵石县财政局,至今已在财政战线上摸爬滚打了17个春秋。担任局长以来,他以敢为人先的魄力和高效务实的过硬作风,推进财政改革,整顿财经秩序,履行监督职能,先后大刀阔斧地推行收缴分离、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工资专户和会计集中核算五项重大改革,使公共财政支出运行机制步入“阳光地带”,开创了全县财政工作的新局面。出色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多次受到县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表彰,连续5年被评为县级先进工作者,连续3年被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被省财政厅授予“山西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为其记一等功一次,2001年荣获晋中市“五一劳动奖章”,2002年1月当选“中国优秀青年卫士”。
规范聚财行为,建立财政运行新秩序
灵石是一个典型的以煤炭为主的资源县,煤炭产值占到全县GDP的60%以上,而财政总收入中,煤炭上缴的税费占到70%以上。1997年以来,受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因素的多重制约,煤炭产量锐减,价格猛跌,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面对这种情况,梁灵提出了“加快财源建设,加大征收力度,堵塞监管漏洞,确保收支平衡”的工作思路,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后,在全省率先组建了首家县级财政稽查大队,并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对全县骨干矿井、龙头企业实施保护、涵养税源的同时,重点对全县的小煤炭企业、上站煤管理站、交通收费站进行稽查监督。梁灵亲自带领队员早出晚归,不分白天黑夜到各站蹲点检查。通过近半年突击检查,基本摸清了税费征收的管理漏洞,出台了新的煤炭税费征缴管理办法,确保了税费及时足额入库。实施这一管理办法的当年,财政收入就增加了1000余万元。
面对预算外资金乱收乱支行为严重、分配秩序混乱、财力分散的现状,梁灵将煤炭税费稽查管理的经验进一步加以推广,引伸到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并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结合全县实际,着手对预算外资金进行调控管理。在实践中通过不断完善,全县建立了“财政统一票据、单位执收执罚、银行定点代收、资金缴存财政、部门联合稽查”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机制。实施3年来,全县调剂使用资金近1.5亿元,分散的财力被有效地集中起来,各项专项收费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保证了全县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创新理财观念,完善财政监管新机制
梁灵上任以来精心理财,以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他从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入手,积极推进会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全县建立了会计管理网络,规范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单位内部会计管理等制度。在此基础上,实施会计联会制度,集中全县会计定期参加由县财政局组织的会计联席会议,使问题在萌芽阶段得以解决。1999年底,一名会计人员在单位领导的授意下,挪用专项资金,在实施财政检查中被查出,县财政局依据《会计法》及时处理了会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并追回挪用款项,在全县引起了较大的反响。通过此事,梁灵发现,现行的会计管理体制并不能割断单位领导与会计之间的复杂关系,并不能从根本上堵死贪污、挥霍公款的漏洞,割断权钱交易的脐带。要想建立公开、透明的财政运行体制,必须在“人”的问题上作文章。为此,他突破重重阻力,在晋中市率先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首批对全县37个单位的会计进行了委派,并特别对26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异地委派,这一创新受到了省、市纪检及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2001年6月,梁灵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成立了具有灵石特色的会计核算中心,建立了“政府主抓,财政操作,部门配合,纪委监督”的运行机制,并按照“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自主权不变,收入组织和支出安排权不变”的原则,制定严谨细致的“统一资金结算、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
在加强全县财政监管工作的同时,梁灵还特别注重加快财政局内部改革,推行透明财政,率先在全市开展了会计账簿监管,分期分阶段完成了全县826个单位的会计账簿监管任务。2001年,县财政局实行了以国库集中收付为重点的内部优化,按照资金“出入口规范化、管理模式化、操作程序化、项目资金市场化”的“四化”标准,重新配置股室职能,使股室之间形成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取消预算股、综合股等股室银行账户,由新设的国库股集中统一管理全部财政资金,实行征收、管理、核算、督查“四分离”,实现了财权与事权彻底分离,管事的股室不管钱,管钱的股室不管事。形成了国库股专管资金,其它股室对每笔资金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核和监督的新机制。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