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依法治税的实现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立法是根本,执法是关键,守法是保障。当前,我国税收依法行政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以解决。
一、当前我国税收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务部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够,法制观念不强,执法水平低。依法行政的观念在有些地方、有些人当中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的一把手,长期以来形成的“人治”思想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2.税务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法律素质普遍欠缺,越权、滥用权力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能力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现象依然存在;少数腐败分子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收“人情税”、“关系税”;税务系统内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3.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力有限,影响案件的查处力度。现行《税收征管法》及《刑法》虽对依法征税作了不少规定,但确保税务机关强制征税的手段仍显不足。比如运用暂停支付保全税收,银行若不配合,税务机关就根本无法实施;扣押物资遭拒绝时,税务机关只能请求其他部...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依法治税的实现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立法是根本,执法是关键,守法是保障。当前,我国税收依法行政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以解决。
一、当前我国税收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务部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够,法制观念不强,执法水平低。依法行政的观念在有些地方、有些人当中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的一把手,长期以来形成的“人治”思想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2.税务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法律素质普遍欠缺,越权、滥用权力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能力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现象依然存在;少数腐败分子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收“人情税”、“关系税”;税务系统内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3.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力有限,影响案件的查处力度。现行《税收征管法》及《刑法》虽对依法征税作了不少规定,但确保税务机关强制征税的手段仍显不足。比如运用暂停支付保全税收,银行若不配合,税务机关就根本无法实施;扣押物资遭拒绝时,税务机关只能请求其他部门协助,执行的力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部门的协助力度;遇到暴力抗税事件,税务机关的应对手段明显乏力。值得关注的是,迄今为止,税务稽查部门执法主体资格尚不确定,对依法治税的影响很大。
4.收入体制的影响。长期以来,税收工作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将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税务机关工作优劣的主要标准,依法治税观念被淡漠,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的现象屡禁不止。税源好的地方怕计划递增,完成计划后,有税不收;税源差的地方为保计划,寅吃卯粮,借税入库。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5.部门间信息交换困难、利用效果差。相关部门的信息对税务部门依法治税日显重要,如工商部门的工商登记信息,对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对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换没有法律规定或行政规章,部门间也没有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因而税务部门要取得相关信息难度很大,即使取得了信息,也由于政出多门,难以形成统一的数据口径,信息的利用效果较差。
二、促进税收依法行政的对策
1.加强依法行政教育。要引导基层税务机关的一把手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将依法治税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去。税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文明执法,依法办事,依率计征。要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形势教育,让他们充分认识依法治税的重要性,把依法治税变为自觉行为。
2.积极推行质量认证。对税务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质量要做出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执行中要认真做好纪录,保证税务行政执法的运行过程和制约过程都有据可查,责任明确。
3.加快税收网络化建设步伐。一方面,要大力推行计算机技术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提高依法治税的科技化水平。如积极推行金税工程,开发CTAIS软件、计算机查账软件等。另一方面,要加快与企业之间的计算机联网,使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及业务往来等都能控制在税务机关的信息处理中心,以利于税收的征、管、查。同时,对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必须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数据口径和指标体系,并与工商、银行、公安、证券机构、海关、边防、房产交易、旅游、娱乐等部门通过网络随时进行信息交换,便于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的收入和支出信息,以核查纳税人申报的真实程度。建立纳税人申报信用等级制度,信用好的,向社会公开予以表扬,信用差的,予以跟踪查询、通报、预警。对有问题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依法查处,促使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
4.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税法的严肃性。要坚持依法治税,严格征管,强化稽查,对涉税案件依法查办,决不能姑息迁就,做到税法面前人人平等。在设立税务警察、建立税务法庭之前尤其要与检察院、法院建立定期协商制度,加强配合,避免在逮捕、羁押、收审、保全、强制执行、审批等方面存在的推诿、扯皮现象,形成执法合力,共同严厉打击涉税犯罪行为。
5.加强执法监督制约。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以权力制约权力。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部门和环节的权力适度分解,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如稽查工作要严格实行围绕选案、稽查、审理和执行四个环节开展工作,把稽查工作的选案权、检查权、处理权和执行权分解到相应的环节,形成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同时要做好相互间的配合与衔接。其二,以权利制约权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利对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情况进行监督。如,通过《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政制度》对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制约。其三,以责任制约权力。税法赋予税务机关广泛权力的同时,也规定了其违法和不当行使职权的责任,正确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力,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对税务机关而言本身就是一种义务,税务机关要自觉通过法律规定的执法责任来制约税务干部权力的滥用。其四,以制度制约权力。要建立和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用制度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严格管理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制定和完善各个执法环节的制约机制。建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查出的涉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6.加强干部素质建设,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一是要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入口关,疏通出口关,过好用人关;二是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等手段,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精通税收经济、法律等专业知识技能、懂得现代化管理和操作的执法专业人才;三是要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公开奖惩,建立执法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