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是严格控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农村初中、小学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杂费、教材费、作业本费和住校生的住宿费,除此之外的收费一律禁止。全省农村初中、小学的收费标准,由省制定最高限额。各市在省定限额内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收费标准,并报省备案。各地现行收费标准超过省定限额的,必须降下来;未达到省定限额的,不得提高。
二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农村初中、小学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向学生收费,建立收费台账。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收费时,必须在收费地点张榜公布省、市下达的收费文件,实行明码标价,并公示减免费用的学生名单;必须凭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各项收费必须如实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学校或者教师不得在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之外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也不得收费为学生代办规定以外的任何项目和事务。
三是加强收费和财务监管力度。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的杂费,由学校统一使用,不实行“零户”管理,但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如有结余,可用于改善教学条件,不得挪做他用。每学期终了,学校要将各项费用收入和使用情况张榜公...
一是严格控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农村初中、小学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杂费、教材费、作业本费和住校生的住宿费,除此之外的收费一律禁止。全省农村初中、小学的收费标准,由省制定最高限额。各市在省定限额内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收费标准,并报省备案。各地现行收费标准超过省定限额的,必须降下来;未达到省定限额的,不得提高。
二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农村初中、小学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向学生收费,建立收费台账。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收费时,必须在收费地点张榜公布省、市下达的收费文件,实行明码标价,并公示减免费用的学生名单;必须凭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各项收费必须如实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学校或者教师不得在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之外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也不得收费为学生代办规定以外的任何项目和事务。
三是加强收费和财务监管力度。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的杂费,由学校统一使用,不实行“零户”管理,但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如有结余,可用于改善教学条件,不得挪做他用。每学期终了,学校要将各项费用收入和使用情况张榜公布,接受学生和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严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借口截留、平调、挤占和挪用学校经费。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