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总理在视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曾挥毫题下了“不做假账”的校训,这不仅仅是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师生的殷切希望,也是对全国所有会计人员及会计工作负责人提出的警训。“不做假账”,语重心长,言简意赅,既抓住了我国会计工作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又为全体会计人员提出了一条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准绳。我们一定要深入理解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理解“不做假账”的重要现实意义
第一,“不做假账”是整顿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会计信息是经济信息的基础,是经济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只有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才能客观地反映经济运行的质量,揭示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基础或依据出了问题甚至人为提供虚假信息,必然导致经济决策的失误和经济秩序的混乱。“不做假账”可以说是一针见血,直指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根源,抓住了治理经济环境的根本。
第二,“不做假账”是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的客观要求。新《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就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做假账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目前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以前,“不做假账”应成为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基准。
第三,“不做假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而非无序经济。一方面,市场经济社会充满着委托、代理关系,要求委托与代理的双方信息对称。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必然产生欺诈行为,与市场经济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相悖。另一方面,“不做假账”是国家管理经济、加强监管的基本要求,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有各利益关系方的会计权益,尤其需要各企业单位保持真实、完整的会计记录,并提供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不做假账”是加入WTO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会计信息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是按照一定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标准编制出来的。世界贸易组织在其发展过程中已形成了一套完备成熟的运行规则,在WTO框架下,会计服务贸易均有相关规定。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一员后,必须遵守通行的“游戏规则”,否则,就会付出现实的、直接的、惨重的代价。
第五,“不做假账”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纵观已经发生的许多腐败现象,几乎都与做假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腐败行为都或多或少地借助做假账得以实现,假账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和条件。如果所有的会计从业人员都能做到不做假账,那么腐败行为就失去了实现的条件,失去了藏身之地,甚至可防患于未然。
二、如何认真贯彻执行“不做假账”的要求
“不做假账”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会计人员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必须长期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要彻底杜绝做假账的现象,必须标本兼治,整改并举,落实在各项财政会计管理工作中。
(一)将“不做假账”的要求落实在贯彻实施《会计法》工作中。“不做假账”一方面是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对《会计法》实施的必要条件的高度概括;另一方面,它是保证会计工作充满生命力的重要基础。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的重要责任。会计信息背离了真实性和可靠性,就会失去其价值甚至造成对社会的危害,会计工作也就失去了生命力。《会计法》和“不做假账”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杜绝了做假账的现象,《会计法》的实施环境就会进一步改善,而《会计法》真正落到实处,做假账的行为就会无处藏身。
(二)将“不做假账”的要求落实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国务院提出的“十五”期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八项主要内容中有两项与会计工作有直接关系,一项是严肃财经纪律,一项是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实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我们应借助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东风,扎扎实实地刹住做假账的歪风邪气,对于做假账的违法行为,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吊证、罚款以及行政处分,努力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净化的经济环境。
(三)将“不做假账”的要求落实在健全会计监督制约机制工作中。健全会计监督制约机制,既是《会计法》的要求,也是建立规范的会计秩序的客观需要,更是彻底清除造假行为的基本保障。从会计工作的特点来看,要彻底杜绝做假账的行为,必须坚持加强内部治理和完善外部监管相结合,双管齐下。也就是说,既要继续加强外部监督管理,又要发挥内部控制和约束机制的功效。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健全会计制约机制的有效途径。我们应加快建立内部控制和会计委派制的步伐,健全会计监督制约机制。
(四)将“不做假账”的要求落实在贯彻新会计制度工作中。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不仅统一了会计政策、会计标准,为企业实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创造了条件,而且对会计信息及其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用的会计政策更加稳健和谨慎。按照新制度、新准则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充分揭示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当前,一方面要认真抓好新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督促企业依法生存,披露会计信息;另一方面,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深化会计改革和会计制度创新,完善会计法制,以防范制止各种造假行为。
(五)将“不做假账”的要求落实在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中。会计人员是会计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维护者,其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会计工作的质量。当前应重视对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即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密守信。这一道德规范最根本的体现就是“不做假账”。会计人员应当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绳,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指导自己的执业行为,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自律、自重,依法理财。
(作者为湖北省财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