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机构改革之前出现“超编进人、有编突击进人”或“先占编进人、后随即办理退休”等“抢吃皇粮”、增加财政负担等问题,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工资统发工作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加以防范。一是规范纳入财政工资统发人员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理顺了单位报批、代办银行办理工资卡及财政局内部衔接、配合运作的工作流程。二是严格按编制核定人员经费。为维护编制的严肃性,凡有超编进人的,财政一律不予办理工资统发,一律不予核拨经费。三是严格审定退休人员“吃皇粮”的资格与条件。主要是针对非财政开支单位人员,严格界定工作与退休时间,实行实地调查、核实,如发现有以“有编进人”为借口,纳入财政工资统发或短期工作后便办理退休的问题,一律不予办理财政工资统发手续,对已纳入的,还要追回已发工资,收回工资卡,并对该单位进行相应处罚。四是强化人员素质,严格数据审核。对个别单位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造成每月数据软盘及相关资料发生差错而影响全市工资发放的,停发该单位当月工资,并通知停发单位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到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后,才能重新办理工资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