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EPC工程增值税合规管理及筹划的几点建议
税务风险作为影响财务风险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直接影响工程现金流,有时甚至可能成为工程成败的关键,需要认真思考应对。本文以国外承包工程最为常见的EPC项目为例,分析其增值税的合规管理和筹划。
(一)国际EPC项目增值税管理特点
EPC工程项目费用根据构成要素可分为勘察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其他五大类。人工费具体包括自有人员工资、劳务分包费和劳务派遣费,其他项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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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般出口贸易相比,国际EPC项目具有涉及因素多、管理幅度大的特点。营改增之后,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勘察设计费、劳务分包费、劳务派遣费、材料费、设备费、建筑服务等均涉及增值税,而一般出口贸易仅涉及货物出口的增值税管理,管理幅度有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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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内项目相比,国际EPC项目具有流程跨边境、管理链条长的特点。国内工程项目涉及增值税行为的各个环节均在境内,而国际工程的销售环节跨越了国界,在项目所在国进境后,适用当地的增值税法相关规定,链条延长。
二者管理方式上也有所区别。国内EPC项目承建主体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获得合规...
国际EPC工程增值税合规管理及筹划的几点建议
税务风险作为影响财务风险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直接影响工程现金流,有时甚至可能成为工程成败的关键,需要认真思考应对。本文以国外承包工程最为常见的EPC项目为例,分析其增值税的合规管理和筹划。
(一)国际EPC项目增值税管理特点
EPC工程项目费用根据构成要素可分为勘察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其他五大类。人工费具体包括自有人员工资、劳务分包费和劳务派遣费,其他项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等。
1
.与一般出口贸易相比,国际EPC项目具有涉及因素多、管理幅度大的特点。营改增之后,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勘察设计费、劳务分包费、劳务派遣费、材料费、设备费、建筑服务等均涉及增值税,而一般出口贸易仅涉及货物出口的增值税管理,管理幅度有较大差异。
2
.与国内项目相比,国际EPC项目具有流程跨边境、管理链条长的特点。国内工程项目涉及增值税行为的各个环节均在境内,而国际工程的销售环节跨越了国界,在项目所在国进境后,适用当地的增值税法相关规定,链条延长。
二者管理方式上也有所区别。国内EPC项目承建主体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获得合规的进项税发票,无需区分服务还是商品,均按
照销项减进项方式缴纳增值税。但国际EPC项目对于服务和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管理规定不同,跨境货物销售增值税施行“免税+退税”的管理政策,即免销售环节增值税,符合条件的退采购环节进项增值税。服务部分增值税相关管理政策要求更为具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发生在境外的工程勘察服务、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二)增值税合规管理和筹划的几点建议
尽管我国对国际EPC项目的增值税政策给予了免退等极大的优惠,但不少企业由于对政策掌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入,使得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无法应享尽享,同时还产生增值税管理的合规风险。为解决这些问题,针对国际EPC工程项目的特点,在进行增值税合规管理和筹划时,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涉及勘察设计服务分包时,分别开具勘察、设计服务发票。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工程勘察服务对甲方的身份没有要求,只要项目所在地在境外,即可免税;设计服务要求甲方必须是境外单位并且服务在境外消费,才适用零税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EPC合同是总包商与境外业主签订,如拟将勘察、设计进行分包
李福军刘苗苗■
时,勘察设计合同的甲方主体将变更为境内总包商,此时,勘察服务仍适用免税政策,但是设计服务不再适用零税率,需按照要求纳税,这笔增值税进项税会进一步转移给总包商,从而提高总包商成本。
此时,合规降低税收成本的方法是:开具发票时,要求分包单位将勘察费和设计费分开开具,并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
2.加强采购质量管理,尽量避免发生折扣折让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境内商品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的销售折扣折让可开具红字发票冲抵。但对于工程项下的出口货物而言,发生以上情况后很难通过开具红字发票予以解决。
出口退税申报一般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和出口发票等资料,并且无法根据红字发票调整退税申报信息。当折扣折让发生在退税申报之前,可要求供应商重新开具金额正确的发票。
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为避免资金占压,一般在物资报关出口后就申报退税,但项目物资从采购到使用、安装的周期一般较长,因质量问题发生的折扣折让往往出现在货物到达国外项目调试使用后,这一期限可达到3〜4个月甚至更长。此时因折扣折让发生的退税变化需要进行冲减申报、税款退库、重新申报等一系列过程,手续
繁杂,历时长。对此,必须前移管理结
点,严控采购计划提报关和物资采购
质量关,避免因型号或质量问题出现
的折扣折让,造成退税违法行为。
3. 国内材料设备采购应尽量按照
含运费价款结算。根据税法规定,在
国内提供运输服务并单独开具运费发
票的不能退税,但货价当中包括运输
服务增值的,可以按照货物进行退税。
因此,企业在国内采购时,尽量采取
装运港交货的方式,由供应商负责国
内段运输服务,相关服务价值作为商
品价款的一部分,一并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
具体实践中,供应商装运港交货
价往往比出厂交货价高。而采用出厂
交货的方式,总包商除了不能获得运
输费的退税外,还需要为货物缴纳运
输保险费用。此时需要对两种方案进
行比较,选择成本较低的方案。
此外,对于适合陆运出境的部分
国家,还可以采取跨境陆路运输,根据
财税 [2016]36 号文附件 4 第一条第一款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
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载运旅客或
者货物出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根据
条文规定,只要是从境内开始运输并
出境的,无论是从出口港开始还是境
内任何地方开始,运费均可适用零税
率。对于适合陆运出境的国家,总包商
也可采用直接签订跨境承运合同,降
低国内段运费的增值税成本。
4. 国家限制出口货物的处理。钢
的初级加工产品如各种型号的钢丝、
钢板、钢筋、槽钢等,是建筑工程的常
用材料,属于国家不鼓励出口的产品,
出口退税率为零,同时应做视同内销
处理,缴纳销项增值税。而加工成半
成品如钢管、镀锌、涂漆、格栅、网以
及构件等后,退税率则不同程度提高。
针对这一情况,总包单位在考虑钢制
品出口时,应尽量选择在国内进行初
步加工,以钢构件、钢管等形式出境,
或者直接采购这类产品。
(作者单位 :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长城新媒体集团)
责任编辑 武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