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8 作者:杨芳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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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征地拆迁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主要涉及到红线内土地、建筑物、青苗等附属物、网电设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等的拆迁补偿,并且可能存在临时用地和借用土地等情况,影响到的企业、居民众多,作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成的顺利与否关系到整个项目的进展,因此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定期对征地拆迁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能够及早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完善措施,为最终的竣工决算审计打好基础。对征地拆迁实施跟踪审计主要是对其收入和支出的合理合法性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征用土地以及挪用专项补偿资金的现象予以制止和纠正,切实保护好百姓的利益。
一、征地拆迁财务资金的核算要求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主要由当地政府专门成立的建设项目办公室(下指指挥部)实施,资金的拨付通常是由建设公司直接拨至各指挥部,再由指挥部兑付给被征地拆迁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指挥部大多为临时抽调人员,记账不规范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且征地拆迁所涉资金巨大,财务核算上存在许多特殊之处,往往是指挥部会计容易出错的地方,也是审计人员应该注意的地方。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征地拆迁财务资金核算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如下几方面。
征地拆迁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主要涉及到红线内土地、建筑物、青苗等附属物、网电设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等的拆迁补偿,并且可能存在临时用地和借用土地等情况,影响到的企业、居民众多,作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成的顺利与否关系到整个项目的进展,因此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定期对征地拆迁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能够及早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完善措施,为最终的竣工决算审计打好基础。对征地拆迁实施跟踪审计主要是对其收入和支出的合理合法性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征用土地以及挪用专项补偿资金的现象予以制止和纠正,切实保护好百姓的利益。
一、征地拆迁财务资金的核算要求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主要由当地政府专门成立的建设项目办公室(下指指挥部)实施,资金的拨付通常是由建设公司直接拨至各指挥部,再由指挥部兑付给被征地拆迁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指挥部大多为临时抽调人员,记账不规范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且征地拆迁所涉资金巨大,财务核算上存在许多特殊之处,往往是指挥部会计容易出错的地方,也是审计人员应该注意的地方。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征地拆迁财务资金核算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如下几方面。
第一,在征地拆迁中,高速公路指挥部所有资金应当在银行单独开设账户、独立核算,不能与其他项目资金或政府资金混存混用。然而,笔者在审计实践中发现许多乡镇指挥部由于专业能力或政策限制,往往将征地拆迁资金与政府账项混合在一起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补偿资金的滥用、挪用现象。并且与其他财务核算不同的是,征地拆迁应按国有建设单位基建进行账务核算,年底、年初的收入和支出均不得结转,账面金额应该正确反映其累计收入和累计支出,直到竣工决算审计通过方能办理结转。审计人员在审计开始就应该了解账户的设置情况,对未独立核算的指挥部和不恰当办理结算的错误予以指出并纠正。
第二,征地拆迁涉及的资料和数据多且复杂,比如征地拆迁补偿文件、与被征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各种补偿发放标准与实际发放表等,审计人员在审计前应该收集齐全所有的文件资料,以便与指挥部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对比,保证资金的使用有计划,并与相关政策或标准一致。资金的支付应有相关领导审批签字方可生效,无论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拆迁户还是拨付给乡镇协调办的拆迁资金,均需开具专项收据,审计人员应检查每一笔资金支付的相关收据和会议纪要。
第三,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核算拆迁资金,及时编制指挥部报表,当月报表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包括资金平衡表、补偿支出汇总表、工作经费支出明细表、银行存款明细表和往来款项明细表。审计人员也要注意其记账的及时性,检查实际补偿时间和记账时间,对延迟记账的情况予以提醒和更正。
二、征地拆迁账户设置及各账户审计要点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跟踪审计主要是审计其收支的合理合法性。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建设公司的基建拨款;支出科目设置主要为待摊投资,核算各种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安全经费,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临时用地补偿、便道工程和个案补偿等,其主要部分是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本文主要对收入和支出中的工作经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如何审计进行详细分析。
第一,基建拨款的审计。审计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最主要的是保证及时收到建设公司的基建拨款并且能够核对一致,所以在前期收集资料环节应注重取得业主公司的支出明细,并与征地拆迁指挥部详细账项进行核对,如果出现不一致应考虑记账不及时的可能性,同时取得其银行对账单或其他银行单据等能够证明其具体收入和余额的证据;否则,就应该考虑隐蔽收入、挪空的可能性,进而对其进行追加调查。
第二,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审计。建设单位管理费主要核算指挥部工作经费的支出。对于条件成熟的单位,理论上应该要求其将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分别在银行开立专用结算账户,但实际操作中往往结合在一起核算,所以在审计过程中要注意是否存在工作经费超标或占用补偿资金的情况。一般而言,在建设公司和指挥部签订的合同内,应规定工作经费占整个项目拆迁补偿资金的百分比,其使用必须在此限额范围内。审计人员要检查相关合同资料,确保工作经费的正常使用。费用支出应按费用内容分明细核算,报销要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报销内容必须是与拆迁补偿协调工作相关的支出,交通违章罚款等不应作为报销的内容;每笔费用报销至少应有报销人、审核人、主管领导三级审批。报销发票应取得正式合法发票,坚绝杜绝假发票,发票上的单位名称应对应相关单位,发票要素齐全,报销金额大小写应一致,不得有涂改现象,发票时间不能在领导审批日期之后,也不能在申请填报单位日期之后;实物性的货物应有明细或另附销货单位盖章的销货清单,应载明实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同时对大额发票需要鉴定真伪。此外,指挥部的人员均由各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不能在指挥部或乡镇协调办登记造册领取工资,只能以出勤补助、交通费补助、通信费补助、误餐补助的形式按月领取补助,所以审计人员对于所有的工资或补助应当关注是否附有相关文件,或临时人员的签字确认记录,确保抽调人员工资、补助、津贴等不与原单位重复发放;对于考核奖励金,应检查是否附有业主公司或政府、指挥部的工作考核文件。工作用车是一笔大支出,需要有建设公司的批复,审计人员应对此着重检查有无未经审批擅自购车的情况。
第三,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的审计。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核算的是所有补偿资金的使用,包括土地征用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费、企业拆迁补偿费、管线拆迁补偿费等内容,要求所有的补偿资金都有相应的标准或文件,发放金额与标准一致。审计人员在审查所有账务的同时,应当关注补偿资金是否合理合法,并且应该结合实际调查,询问被征用土地人员是否实际收到各种补偿资金,金额是否与账面一致。
一是涉及到土地补偿的,要特别注意合同补偿金额的规定,如果存在集体土地并且给予了土地补偿的,应检查其是否作出充分详细的记录,关注支付给被征地居民的地补偿是否重复支付给村社集体。
二是对于企业拆迁补偿费用,首先应当检查被拆迁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产证和土地证,以证明企业真实存在并且在拆迁补偿范围内,如果证上所载地址不在被拆迁范围,则考虑有租赁被征地范围的场地进行经营的可能性,并检查场地租赁协议;其次关注被拆迁企业是否应有房产补偿,有房产补偿的企业应有正式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有评估报告的根据评估值进行补偿,无评估报告的只能按农房拆迁标准进行补偿,而且审计人员应当关注房屋图示面积是否与补偿面积一致,补偿标准是否正确;最后企业具有机械设备的,要关注设备搬迁赔偿是否按照设备补偿的既定标准进行,如果机械设备可以搬迁且不影响其使用价值的,应将评估净值与补偿金额相比较,只补偿一定的拆装费。审计人员需要关注拆装费是否合理,是否对此类机械设备多予以补偿或重复补偿。如果设备搬迁补助暂无赔偿标准文件,那就应该检查设备现场清点明细表,以确定赔偿数量和金额。
三是对于管线拆迁补偿,要关注水、电、气、光缆、军缆等拆迁是否附有拆迁方案、补偿预算书、造价审核评审结果、谈判纪要、会审纪录、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管线补偿合同,迁改验收资料、补偿资金支付原始资料、发票等资料,不同原始凭证间能否相互印证,同时,其合同金额不得超过评审金额;管线拆迁补偿属于自拆自建且补偿款中含有税金的,应检查是否附有产权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管线拆迁补偿、企业拆迁补偿和其他专项设施补偿款时,在支付第一笔款项的记账凭证中要尽量将与产权单位签订的补偿合同作为原始附件附在凭证中,凡是已具备合同且产权单位开具了发票、收据的,已支付的补偿款在记账时要记入“补偿支出”中,审计人员要检查相关原始凭证,要求原始凭证与账面记录一致。
责任编辑 鲍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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