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新股破发的若干看法
IPO首日破发即股票在上市当天的收盘价跌破了其在一级市场中的发行价。据统计,从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上市的508只股票中有45只上市首日即破发,破发率达8.86%;进一步缩小时间段来看,从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上市的126只股票中有19只上市首日即破发,破发率达15.08%;而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上市的60只股票中有19只上市首日即破发,破发率上升至31.67%,可见新股破发的情况有所加重。对于新股破发的原因,理论界与实务界有如下几种观点:①市场环境是新股破发的导火索。该观点通过将新股上市的时间进行分段研究,并将其与大盘走势相结合,发现市场的低迷与否与破发概率的高低存在着密切联系,当市场低迷、大盘走势偏低时,破发概率就高。张杰(2010)通过对我国主板上市公司破发进行研究也发现了类似原因,2008年金融危机后悲观的宏观外部环境所导致的外围市场的不景气和市场信心的不足,形成了破发的历史背景。②新股破发的本质是“三高”,即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高超募比例。该观点认为,一方面,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新股发行率大幅攀升,这样高密集的发行在遭遇解禁潮后,必然会出现市场资金的不足,...
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新股破发的若干看法
IPO首日破发即股票在上市当天的收盘价跌破了其在一级市场中的发行价。据统计,从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上市的508只股票中有45只上市首日即破发,破发率达8.86%;进一步缩小时间段来看,从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上市的126只股票中有19只上市首日即破发,破发率达15.08%;而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上市的60只股票中有19只上市首日即破发,破发率上升至31.67%,可见新股破发的情况有所加重。对于新股破发的原因,理论界与实务界有如下几种观点:①市场环境是新股破发的导火索。该观点通过将新股上市的时间进行分段研究,并将其与大盘走势相结合,发现市场的低迷与否与破发概率的高低存在着密切联系,当市场低迷、大盘走势偏低时,破发概率就高。张杰(2010)通过对我国主板上市公司破发进行研究也发现了类似原因,2008年金融危机后悲观的宏观外部环境所导致的外围市场的不景气和市场信心的不足,形成了破发的历史背景。②新股破发的本质是“三高”,即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高超募比例。该观点认为,一方面,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新股发行率大幅攀升,这样高密集的发行在遭遇解禁潮后,必然会出现市场资金的不足,流动性受限,从而造成新股遇冷,上涨缺乏支撑,破发也就不可避免;另一方面,新股上市高发行价的高市盈率直接给二级市场带来了巨大压力,利润空间被压缩,从而为新股破发埋下了隐患。③机构投资者的行为对新股股价走势的影响是造成破发的主要诱因。刘硕(2010)通过swarm仿真模拟实验得出了这一结论,他发现由于机构投资者拥有众多新股筹码,其投资行为对新股走势有很大影响,在监管部门灵活且严厉的情况下,新股就会在某些时段内出现破发。
综上所述,对新股破发的成因分析主要集中在一级市场中的“三高”现象、二级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行为以及宏观市场环境这三个方面,但这些分析缺乏整体性和内在性,本文将从股票的内在价值角度出发,探讨股票发行价与其内在价值的偏离程度及其影响因素。
新股破发现象成因分析
(一)股票的发行价与其内在价值的确定
传统的资本市场理论认为,在一个充分有效的市场中,当不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时,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股票的价格与价值是一致的,但这种理想状态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所以必然会有股票价格与价值的分离,而这种分离的内在原因是二者所采用的估值方式不同。目前我国股市新股的发行价格是根据上市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等历史数据计算得到的,而对于股票内在价值的估计多是采用剩余收益估价模型,因此在整个资本市场比较低迷的时期,一个由历史财务数据计算出来的发行价格必然会与一个考虑了现在和未来收益而估计出来的内在价值产生较大的分离,新股破发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股票发行价格与其内在价值偏离的外在影响因素
资本市场中一些外在因素也会引起价格偏离价值,在偏离程度过大时就会引起破发。在这些因素中最重要的就是供求关系。股票在资本市场上是作为一种商品被人们用来交易的,所以必然要遵循价值规律,而价值规律是通过供求关系来发挥作用的。新股的发行价格是通过脱离市场供求关系的询价机制确定的,这就会使价值规律失去赖以调节的因素,从而难以发挥其稳定市场的作用。在这种状况下,新股上市就很有可能出现破发或者异动现象。
此外,通过对破发新股分行业和分板块的研究,笔者发现制造业和在中小板块上市的新股破发最多,这说明行业和板块的特点也会对新股的破发产生影响。而对单个破发新股的上市首日收盘价较发行价的跌幅来看,新股的跌幅并不大,这说明价格与价值的偏离并不十分严重,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新股的发行价格会慢慢趋于理性化和市场化。
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由于股票发行价格与内在价值的严重偏离,使价值规律失去作用,从而导致了IPO首日上市破发,让众多原本想通过“打新”来博取超额收益的投资者损失惨重,一级市场的风险也在破发潮中暴露了出来。对此,笔者从监管机构、新股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监督。众所周之,股市是最能体现供求关系的地方,股价随着供求关系的改变而升降,而机构投资者所掌握的资源无论是信息资源还是新股发行股数,都较个人投资者或散户要多得多,监管部门需要从价格和供给这两方面对机构投资者进行严厉且灵活的监管。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利用其自身优势竞相哄抬价格,使得新股发行价偏高,监管机构需要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哄抬新股发行价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控制;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作为二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他们的买卖行为会对新股的走势产生影响,监管机构要对他们在市场上的交易行为进行严密监控,以使其行为对新股发挥积极、正面的作用,促使新股的市场供求达到和谐,股价走势平稳。
其次,要坚定不移地稳步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尽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同时也是造成新股破发的背景因素,但它必竟使我国新股发行价格由非市场化的定价方式走向了市场化的定价方式,未来会使得资本市场更趋于理性,更能体现市场意志。只有坚定不移地稳步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才能保证新股通过市场化的定价方式,以最能体现其内在价值的价格发行并上市交易,从而减少破发等类似异动现象。
再次,新股上市公司要充分且真实地披露具有解释能力的信息。新股发行价格的制定与新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密切相关。某些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高估收益、低估成本费用,夸大公司业务的成长性,诱导了一级市场高估股票价格。因此,新股上市公司应及时地披露充分、真实且具有解释能力的信息,提高财务报表数据的内在逻辑性和关联性,如与利润相关信息的披露方面,可以从主营业务利润出发,下延到主要商品的销售情况,从而有助于投资者分析该主要商品对利润稳定性和持续性的贡献,合理判断股票价值。
最后,应努力提高个人投资者的素质,使其学会理性、合理地判断新股的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而不是盲目地“打新”。
责任编辑 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