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要求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应清醒地看到,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二要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2011年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都要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决算草案后,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三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
▶国务院要求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应清醒地看到,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二要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2011年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都要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决算草案后,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三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四要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等。五要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的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并与预决算同时公开。
▶温家宝出席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第四次中国、日本、韩国领导人会议5月22日在日本东京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本首相菅直人和韩国总统李明博出席会议。温家宝提出以下建议:第一,积极支持日本灾后重建工作。中方愿根据日方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通过中日双边和中日韩三边机制,就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和项目探讨合作方式。第二,高度重视核电安全问题。认真落实三国达成的有关共识。建立中日韩核电安全交流与合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应急辐射监测、事故救援及后果评价、技术装备研发等方面的合作。第三,切实推进防灾减灾合作。今年下半年举办东亚地震研讨会。中方愿出资启动东北亚地震、海啸和火山研究项目。第四,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在今年内完成三国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争取明年启动谈判,努力在今年内完成三国投资协定谈判。第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合作发展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大力推广节能技术。成立中日韩“可再生能源产学研创新联盟”,将三国技术、生产和市场优势更好地结合起来。第六,加快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七,加强社会人文交流。争取实现2015年三国人员往来达到2600万的目标。统筹规划三国教育合作,推动“亚洲校园”项目,促进三国人民特别是青年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
▶中央将对7个方面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5月20日出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贺国强指出,当前重点对以下7个方面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二是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五是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六是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七是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同时,根据中央部署,还将适时确定新的监督检查重点工作。
▶财政部门将积极探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手段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5月20日在2011陆家嘴论坛上发表演讲时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坚持保障民生为重点,积极探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手段。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和信用担保体系,解决银行放贷的后顾之忧;逐步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激发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此外,李勇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充分运用财政手段,支持金融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一是要综合应用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政策,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低碳金融产品,服务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二是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切入点,通过财政奖补政策和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建立公司加农户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使农户在获得资金支持的同时,也得到技术、市场以及信息方面的服务,逐步化解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提高“三农自我造血功能”。三是继续纵深推进重点国有机构改革,推动建立“形神兼备”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国有金融机构管理体制,理顺委托代理关系。从体制、机制入手,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国有金融机构在支持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等方面发挥骨干和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