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技术高端性和不确定性是该产业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国在2009年就提出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规划了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兴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七大重点领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经提出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各级政府、科研院所和金融投资机构都积极融入其中,想以此为契机取得跨越式的发展。然而在这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热潮中,许多企业却保持了相对冷静的态度,究其原因,技术创新难和资金问题成为企业进入该新兴领域的屏障。那么,如何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难与资金需求的问题?笔者在此进行简要分析。
(一)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难的可行模式与资金需求
虽然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面临着技术和资金方面的难题,但仍有一些企业在寻求新的发展路径探索技术创新的可行模式,实施国外新兴产业技术的转移与吸收,如在发达国家设立研发机构、并购国外高技术企业、引进国外专项人才等,笔者认为,此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
1.在发达国家设立研发机构。虽然目前一些发达国家致力于新兴产业高端技术的保护,但在其国内对技术的封锁和控制程度相对较低,尤...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技术高端性和不确定性是该产业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国在2009年就提出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规划了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兴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七大重点领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经提出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各级政府、科研院所和金融投资机构都积极融入其中,想以此为契机取得跨越式的发展。然而在这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热潮中,许多企业却保持了相对冷静的态度,究其原因,技术创新难和资金问题成为企业进入该新兴领域的屏障。那么,如何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难与资金需求的问题?笔者在此进行简要分析。
(一)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难的可行模式与资金需求
虽然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面临着技术和资金方面的难题,但仍有一些企业在寻求新的发展路径探索技术创新的可行模式,实施国外新兴产业技术的转移与吸收,如在发达国家设立研发机构、并购国外高技术企业、引进国外专项人才等,笔者认为,此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
1.在发达国家设立研发机构。虽然目前一些发达国家致力于新兴产业高端技术的保护,但在其国内对技术的封锁和控制程度相对较低,尤其在欧美发达国家设立研发机构,企业可以直接利用当地研发资源,招聘技术人才,与科研机构、企业、大学进行合作,根据自身的技术要求有选择地吸收先进技术,以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对于企业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的情形,有关方面在放宽投资审批的同时,应积极拓宽企业在国外研发投资的融资渠道,以扩大新兴产业在国外研发机构的数量和规模。
2.并购国外高技术企业。国内企业通过直接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可以较好地解决有关产品设计、工艺、设备等困难。然而,国外并购尤其是涉及到新兴产业的敏感技术,一方面会受到所在国政府的审批和限制,另一方面资金成本巨大,从现实情况来看,后者更让企业望而却步。国外的新兴产业在出售时,往往在定价的基础上将未来5-10年的利润进行折现累加,产生较高的溢价,因此其定价也很高,给并购方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此种情形下,筹措资金成为并购方面临的首要问题。
3.引进国外专项人才。高端人才的缺乏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重大瓶颈,而引进国外专项人才是一种相对灵活、成本较低的新兴技术源获取方式。欧美国家对一般工业产业人才流动没有太多的限制,一些掌握成熟技术的人员也乐于到中国来开创事业,但人才引进之后如何用好,后期工作、生活配套保障仍需要有专项资金进行支持。
(二)设立科技投融资平台以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需求
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方面的问题需要资金的支持,那么这部分资金从哪里来?笔者认为,设立科技投融资平台可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途径,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有几个关键问题需引起重视。
1.科技投融资平台的设立应以政府引导基金先行。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大规模的创新投入,但社会资金更加偏好流动性强、风险低、短期收益好的企业和项目,完全市场选择必然造成新兴产业的资金供给不足,我国的政府引导基金应成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平台的一种新手段,以带动社会资金进入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领域。
2.科技投融资平台要坚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的原则,与技改补贴、贴息贷款等常规性资金互为补充。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可行的技术源获取方式,无论是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还是并购国外高技术企业、引进国外专项人才,都需要大量资金,因此,需政府和企业集中优势力量。科技投融资平台的管理机构应慎重筛选可行性强、技术含量高、长期收益好的战略性技术项目。同时,对于基础理论、共用性技术的研发也应予以支持,以谋求长远发展。
3.科技投融资平台要避免资产结构复杂,影响企业的运作效率和盈利能力。在现实情况中,一些地方性的政府融资平台除了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外,往往把缺少实质性关联的国有资产捆绑进来,为的是尽快做大资产规模,致使其中有盈利能力的经营性资产比例下降,投资资金也可能因为国有资产的参与而挪作他用,从而削弱了科技投融资平台的实质性作用。因而科技投融资平台在设立之初就应确立严格的“进出”原则,“进”要多渠道筹集良性资金、避免资产结构复杂低效,“出”要专门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避免挪作他用。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