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七项措施促进西部大开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会议强调,今后十年是西部大开发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必须以增强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以科技进步和人才开发为支撑,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支持,坚定不移地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一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优先发展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要坚持把加强“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路、电、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三要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地位。加快交通、能源、信息、市政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西南地区工程性缺水和西北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合理建设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四要构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着力推进重点生态区建设,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所有新上项目都要严把生态环境关。五要发展特色优势产...
▶七项措施促进西部大开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会议强调,今后十年是西部大开发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必须以增强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以科技进步和人才开发为支撑,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支持,坚定不移地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一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优先发展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要坚持把加强“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路、电、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三要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地位。加快交通、能源、信息、市政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西南地区工程性缺水和西北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合理建设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四要构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着力推进重点生态区建设,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所有新上项目都要严把生态环境关。五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有序地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发展能源工业,改造提升资源加工产业,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六要进一步加大西部重点区域开发力度。着力培育经济基础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重点经济区,形成西部大开发战略新高地,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扶持老少边穷地区脱贫致富,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攻坚工程。七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经济体制及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对内对外开放,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
▶中央财政下拨青海抗震救灾资金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为帮助青海地震灾区开展紧急救灾工作,4月14日,中央财政紧急下拨救灾资金2亿元,用于抢险救灾、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方面。4月16日,财政部、民政部、国家粮食局联合向青海省下发紧急通知,决定从青海玉树地震灾害发生之日起,对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每人每天发放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对因灾造成的“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时间为3个月。青海省政府可根据当地特殊情况,适当提高“三孤”人员补助标准。补助金由民政部门直接发放给救助对象,实行按月发放。救济粮的出库、调运、加工和发放由粮食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办理。4月20日,中央财政在已拨付2亿元补助资金基础上,再次下拨青海抗震救灾资金3亿元,用于抢险救灾、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济、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学校复课、损毁设施修复等方面。
▶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国务院4月17日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通知要求,一要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要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价格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二要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三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四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同时还要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为外商创造更加开放、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
国务院4月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从优化外资结构、鼓励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促进吸收外资方式多样化、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结合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鼓励创新,改进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采购、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中外企业加强研发合作;鼓励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产业;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尽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以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实行所得税优惠、促进东部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鼓励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加强合作等方式积极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最大限度缩小审批和核准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增强透明度;办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