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是较为普遍的问题,究其原因,与其公司治理尚不完善紧密相关。笔者通过对湖北省中小企业(调查企业总数为12家,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贸易业、零售批发业、矿业、服务业等)的调查,简要分析了其在资本结构及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一)资本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企业资本规模不大,资金来源多元化。被调查的企业注册资本均在100万元到500万元之间,资产规模均在1000万元以下。12家企业中,除1家企业资金来源中存在国有资本投入外,其余11家企业均为私营企业;从资本类型上看,80%以上企业既有自有资金投入也有银行贷款;从投资主体上看,40%的企业既有个人投资也有公司、企业等法人投资。虽然在资金来源、投资主体方面呈现多元化趋势,但投资关系较为稳固,资本流动性较弱。
2.权益资本比重较大,企业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12家企业的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占企业总体资本比重较大,均超过70%;企业负债较少,资产负债率普遍在20%以下。65%的企业表示,企业负债的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或非金融机构贷款。在贷款比例安排上,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为循环贷款或一年内要求偿还的周转贷款等短期贷款。
(二...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是较为普遍的问题,究其原因,与其公司治理尚不完善紧密相关。笔者通过对湖北省中小企业(调查企业总数为12家,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贸易业、零售批发业、矿业、服务业等)的调查,简要分析了其在资本结构及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一)资本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企业资本规模不大,资金来源多元化。被调查的企业注册资本均在100万元到500万元之间,资产规模均在1000万元以下。12家企业中,除1家企业资金来源中存在国有资本投入外,其余11家企业均为私营企业;从资本类型上看,80%以上企业既有自有资金投入也有银行贷款;从投资主体上看,40%的企业既有个人投资也有公司、企业等法人投资。虽然在资金来源、投资主体方面呈现多元化趋势,但投资关系较为稳固,资本流动性较弱。
2.权益资本比重较大,企业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12家企业的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占企业总体资本比重较大,均超过70%;企业负债较少,资产负债率普遍在20%以下。65%的企业表示,企业负债的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或非金融机构贷款。在贷款比例安排上,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为循环贷款或一年内要求偿还的周转贷款等短期贷款。
(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司治理结构形式健全但实质欠缺。12家企业中,80%以上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但超过50%的企业表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合一”现象较为普遍。还有部分企业表示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在形式上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但并不知道各自的实际作用,上述机构开会较少或基本不开会。
2.企业财务治理尚不完善。12家企业中,50%以上的企业设有独立的会计部门,20%左右的企业会计岗位隶属于综合办公室(或经理办公室),其余企业采取聘请外部会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的模式进行账务处理。大部分中小企业会计主管与实际投资者存在亲友关系或经由其亲友推荐担任。
(三)完善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的建议
公司治理是否完善,往往成为外部投资者、债权人是否提供资金支持以及提供何种资金支持的关键。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要想获得长期的资金支持,必须“内外兼修”,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制定具有特色的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制度。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单独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或设立相关的内部审计岗位。此外,还应强化监事会的职能,真正发挥“监事”作用。
2.规范会计信息披露。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资源掌握在内部人手中,会计信息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应进一步规范会计信息披露,使外部投资者以及债权人可以合理评估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有效地保障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如中小企业可采取较稳定的会计政策,避免会计政策的频繁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时及时披露变更原因及影响等;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避免资金、资产闲置,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及存货的变现,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适当披露其他相关非财务信息,如市场占有率、销售增长率等;对企业的经营特色信息予以重点披露等。
3.实现董事会和股东会分权制衡。中小企业的监事会往往与股东会、董事会合并,起不到制约和监督的作用;而限于经营成本,企业内部往往未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即便聘请了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也仅是对报表发表意见,而忽略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的漏洞。因此,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必须推进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设置,实现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分权和制衡。
4.改善融资渠道。由于中小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内外信息不对称,加之资产规模较小,提供的抵押品数量、质量均有限,银行往往不愿意给予中小企业相应的贷款利率优惠,或者仅仅给予短期贷款支持,对中长期贷款的发放控制比较严格,客观上导致了中小企业以流动负债为主,且负债比例整体较低。因此,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政府应给予一定支持,如给予银行一定贴息或由政府机构进行担保等,使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能得到合理的配置。此外,中小企业必须从以往单纯以信任为基础的亲友融资模式,转变为构建以有效的公司治理为制度保障的社会融资模式,提高融资效率。■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