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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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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为更好地做好国际会计准则的翻译工作,规范会计名词的翻译,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可的关键词汇中,选出若干可能引起翻译争议的词汇,广泛征求国内会计界的意见。本刊现将其选出的词汇及建议的中文翻译刊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寄送: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处,邮政编码100820,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8552525。
附国际会计准则词汇翻译表(征求意见稿)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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