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份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股权设置。尤其是对于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直接决定企业改制后能不能实现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规范化,股权结构不合理其运作状态也就不规范。如果国有股比重过大,超过控股比例,必然会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方面行政权控制产权,股份制企业只能由政府及主管部门任命“老板”,股东会、董事会形如虚设,企业经营权实际上仍由行政主管部门掌握,其股份公司实质上是“翻牌公司”,改制的意义不大。另一方面国有股比重过大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如果个人股过大,公司的股权就会过于分散化,这样又不利于企业资产的长期发展利益,不利于对企业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企业内部的职工持股过多,很容易造成不良行为,使股份制变成福利制。由于最终产权的归属,决定了法人股的股权最后又落入各级政府,因而它的比重太大,将会回到政府经营企业的老路。所以,正确的选择应该是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并创造条件允许股权易主,逐步形成动态持投。这样才能使企业的两权真正分离,企业才能够成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股份制规范的“公司制”现代企业。
(筱芫摘自1994年3月24日《经济学消息报》薛军文)
股份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股权设置。尤其是对于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直接决定企业改制后能不能实现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规范化,股权结构不合理其运作状态也就不规范。如果国有股比重过大,超过控股比例,必然会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方面行政权控制产权,股份制企业只能由政府及主管部门任命“老板”,股东会、董事会形如虚设,企业经营权实际上仍由行政主管部门掌握,其股份公司实质上是“翻牌公司”,改制的意义不大。另一方面国有股比重过大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如果个人股过大,公司的股权就会过于分散化,这样又不利于企业资产的长期发展利益,不利于对企业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企业内部的职工持股过多,很容易造成不良行为,使股份制变成福利制。由于最终产权的归属,决定了法人股的股权最后又落入各级政府,因而它的比重太大,将会回到政府经营企业的老路。所以,正确的选择应该是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并创造条件允许股权易主,逐步形成动态持投。这样才能使企业的两权真正分离,企业才能够成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股份制规范的“公司制”现代企业。
(筱芫摘自1994年3月24日《经济学消息报》薛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