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牡丹信用卡是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信用卡。牡丹卡分金卡和银卡两种,金卡是单位卡,银卡为个人卡。凭牡丹卡可在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特约商场、饭店、宾馆购货和消费,还可在指定的储蓄所存取现金。
一、牡丹信用卡的基本规定
牡丹卡属记帐性质的存款卡,顾客必须先存款,后持卡购货、消费或支取现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有存款帐户的企事业单位申领牡丹卡不需另交存款,凭卡消费支付的款项均在原开户行帐户内划转。这样可以简化手续,减少单位的资金占用。个人申领牡丹卡须在发卡机构开立存款专户,一千元起存,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凭牡丹卡在特约商店购货或消费,金卡一次消费最高限额为3000元,银卡一次消费最高限额为1000元。凭牡丹卡支取现金,最高限额为500元。支取现金时要出示身份证。异地支取现金须支付1%手续费。
持卡人应在存款帐户中保持足够余额以备支用。如有急需,允许善意透支,金卡透支限额3000元,银卡透支限额1000元。透支利息自透支当日起15天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天,自第16日起至一个月内按日息千分之一计算;超过一个月,或透支超过规定限额的,除加倍罚息外,取消其使用资格。
申领牡丹信用卡的单位...
牡丹信用卡是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信用卡。牡丹卡分金卡和银卡两种,金卡是单位卡,银卡为个人卡。凭牡丹卡可在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特约商场、饭店、宾馆购货和消费,还可在指定的储蓄所存取现金。
一、牡丹信用卡的基本规定
牡丹卡属记帐性质的存款卡,顾客必须先存款,后持卡购货、消费或支取现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有存款帐户的企事业单位申领牡丹卡不需另交存款,凭卡消费支付的款项均在原开户行帐户内划转。这样可以简化手续,减少单位的资金占用。个人申领牡丹卡须在发卡机构开立存款专户,一千元起存,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凭牡丹卡在特约商店购货或消费,金卡一次消费最高限额为3000元,银卡一次消费最高限额为1000元。凭牡丹卡支取现金,最高限额为500元。支取现金时要出示身份证。异地支取现金须支付1%手续费。
持卡人应在存款帐户中保持足够余额以备支用。如有急需,允许善意透支,金卡透支限额3000元,银卡透支限额1000元。透支利息自透支当日起15天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天,自第16日起至一个月内按日息千分之一计算;超过一个月,或透支超过规定限额的,除加倍罚息外,取消其使用资格。
申领牡丹信用卡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当地发卡机构办理填表申领手续。单位填写《牡丹信用卡申请表》后,须由开户银行对其存款支付能力、财务管理和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在申请表上批注意见,交发卡机构审批。单位申领牡丹卡应在申请表上指定特卡人,每个单位可申请一张主卡、若干张副卡。
个人填写《牡丹信用卡申请表》后交发卡机构对其职业、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查。个人申领牡丹信用卡应交存起点为1000元的存款,并提供一名担保人,当持卡人不能偿还持牡丹卡消费债务或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联系中断时,担保人即无条件承担其未偿还的债务。
牡丹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持卡人如工作调动或迁移住址,须书面通知发卡机构。中途停止使用信用卡的,应将牡丹卡退回发卡机构。遗失牡丹卡的应立即书面向发卡机构报失,发卡机构受理报失后及时通知特约商店、储蓄所防范止付。二、特约单位如何办理牡丹卡结算凡是与中国工商银行协商,签订了特约消费协议书的商店、饭店、宾馆、民航、铁路等单位均为牡丹卡的特约单位。特约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受理牡丹卡结算的交易款项,由中国工商银行负责支付划转。特约单位的分步操作程序为:
(一)办理牡丹卡签单程序
当持卡人出具牡丹卡办理结算购货、消费帐款时,柜面售货人员应审查:牡丹卡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被列入注销名单;交易金额是否超过规定的限额。如有疑问,应向牡丹卡当地发卡机构查询,消费超限额的,应与发卡机构联系,取得授权再进行交易。
经审查无误后,将牡丹卡的卡号压印在签购单上。压印签购单后,填写日期、单位名称,金额等内容。如有授权,应将授权号码填入签购单。然后,由持卡人在签购单上签名,签购单上的签字应写牡丹卡背面的签字笔迹相符。如有疑问可索阅持卡人身份证件,或电话与发卡机构联系。
交易完毕,将签购单持卡人存根联连同发票一并交给顾客。
(二)帐务处理程序
营业终了,特约单位财会部门作如下处理:检查签购单是否为牡丹卡的签购单;将所有牡丹卡签购单汇总,填制一式三联汇计单,并按规定的标准计算手续费,用总计金额或手续费计算出净计金额;根据汇计单净计金额,填制进帐单,连同汇计单及签购单一并送开户银行办理进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