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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张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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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营企业的工人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劳动保护、物价补贴等,是工人工资以外的特殊待遇。有的企业在实行定额承包或计件工资时,把劳动保护费和物价补贴都加到工资报酬中。这样,完成定额多,享受就多,完不成定额的,不但得不到正常的工资收入,连各种补贴待遇也享受不到。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建议企业在制定承包办法时,不要把劳动保护费和政策性补贴计入工资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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