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南省纺织工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棉纺织印染为重点,毛、麻、丝绸、针织、复制、化纤、机械和器材等门类比较齐全的纺织工业基地。但是劳动生产率、人均创税利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5,115元和799元,相对数均低34.8%。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主要是“转轨变型”行动迟缓,经营决策水平不高,忽视了挖掘内部潜力。为了摆脱困境,赶超全国先进水平,河南省纺织工业厅于1985年底在系统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和加强行业管理的要求,在全省纺织系统开展了“升档升级、上水平,创先进”的活动。
一、改革指标考核体系,着眼于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过去,他们考核企业的办法,有两个明显弊端。一是偏重增长幅度,不注意在什么前提下增长,用什么手段增长,结果是“落后沾光,先进难当”。为了每年都有增长,企业不得不留一手,年底宁肯少生产些,也不愿把“尾巴”翘得太高,这就限制了生产水平的提高。二是考核指标繁多,既有定性指标,又有定量指标;既有工作手段,又有最终目的,使企业无所适从,抓不住中心,突出不了重点,并且指标之间缺乏制约因素,常常是一个时期突出一个指标。当强调速度时,就拼命抓产...
河南省纺织工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棉纺织印染为重点,毛、麻、丝绸、针织、复制、化纤、机械和器材等门类比较齐全的纺织工业基地。但是劳动生产率、人均创税利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5,115元和799元,相对数均低34.8%。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主要是“转轨变型”行动迟缓,经营决策水平不高,忽视了挖掘内部潜力。为了摆脱困境,赶超全国先进水平,河南省纺织工业厅于1985年底在系统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和加强行业管理的要求,在全省纺织系统开展了“升档升级、上水平,创先进”的活动。
一、改革指标考核体系,着眼于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过去,他们考核企业的办法,有两个明显弊端。一是偏重增长幅度,不注意在什么前提下增长,用什么手段增长,结果是“落后沾光,先进难当”。为了每年都有增长,企业不得不留一手,年底宁肯少生产些,也不愿把“尾巴”翘得太高,这就限制了生产水平的提高。二是考核指标繁多,既有定性指标,又有定量指标;既有工作手段,又有最终目的,使企业无所适从,抓不住中心,突出不了重点,并且指标之间缺乏制约因素,常常是一个时期突出一个指标。当强调速度时,就拼命抓产值,忽视质量和消耗;当强调质量时,又放松了产量和速度。对此,他们做了大胆改革,由着重考核增长幅度,改为在质量拥有否决权的前提下,着重考核人创税利、劳动生产率和百元产值税利率:项能够反映企业综合经营水平的指标。
二、同类横向对比,统一考核标准
纺织行业门类繁多,企业水平高低不一,情况千差万别。他们根据纺织工业的特点,本着“由机划细,由细划专”的原则,在棉纺织、印染、针织、复制、毛纺、麻纺、丝绸、化纤、纺机、纺器10大行业中,按照生产规模,设备状况,产品结构,划分为24种类型。如棉纺分为大中型(五万锭以上),小型、化纺三类;毛纺分为精纺、粗纺、绒线三类。这样,由于情况相似,具有较大的可比性。每类均以1985年同类平均经济效益为依据,定出标准指数,作为升档升级统一的起跑线,做到了“大体可比,基本合理”。以往竞赛活动,多采用一刀切的办法,不同水平的企业用同一个标准去要求,形成少数先进企业在竞争,多数中间及落后企业当观众的状况,不能调动所有企业的积极性。改变考核办法后,这个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三、计分划档,定量分析
为了便于考核,采用计分办法,根据人创税利、劳动生产率、百元产值税利率的准易程度,按“四、三、三”比例计分。即人创税利占40%,劳动生产率、百元产值税利率各占30%。标准分为60分,其中人创税利24分(60×40%),劳动生产率、百元产值税利率各18分(60×30%)。按千、百、元的公式进行加分或减分,即对照计分标准,每增加或减少劳动生产率1,000元、人创税利100元、百元产值税利率1元加或减一分。此外,鉴于印染行业产值高、利润大的特点,还采用“二、二、一”加减分数法,即每增加或减少劳动生产率2,000元、人创税利200元、百元产值税利率1元加或减1分。在计分的基础上,各行业均以平均水平60分为中间线划分档次。55分至59分为三档,60分至64分为二档,65分至69分为一档,70分至79分为省先进水平,80分以上为全国先进水平。
四、对标达标,升档升级
对企业的技术经济指标考核,以企业985年实际达到的档次水平为基础,要求档外的进三档,三档的进二档,二档的进一档,一档的进省先进水平,已达到省先进水平的要赶超全国先进水平。对于一次进档有困难的,考虑到基数高、难度大及基数低、潜力大的实际情况,实行“五、四、三”宝塔式升级法,即当年虽然未升档,但50分以下的升5分,60分以下的升4分,70分以下的升3分,70分以上的巩固提高,75分以上虽有下降但不低于75分的,均视作升档升级。对质量指标的考核,以部颁标准为依据,以企业1985年实际水平为基础,要求努力实现档外的升三档,三档的升二档,二档的升一档。从河南省实际情况出发,对一次升档有困难的,采用“三、二、一”质量升级法,即档外的提高3%,三档的提高2%,二档的提高1%,一档的保持稳定提高视为升档。凡质量未能实现升档升级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无论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怎样,均视作未实现升档升级。上述作法,使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企业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和前进的目标,所提要求,既不是高不可攀,也不是轻而易举能实现的,都需要跳一跳,才能把桃子摘下来。特别是改变了要求企业年年环比增长的做法,受到企业普遍的欢迎。这种做法,能够最广泛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把所有企业都组织到升档升级活动中来。
五、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为了鼓励企业升档升级、上水平、创先进的积极性,他们采取了下列奖惩措施:
(1)对于经济效益达到省先进水平的企业和当年未能实现升档升级的企业,分别进行通报表扬或批评。
(2)将升档升级做为考核企业成绩的主要依据。省级经济效益显著单位,要从已达到70分以上的企业中择优录取;省级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也要从实现升档升级、经济效益达到65分以上的企业中评比产生;未实现升档升级的,不能评为先进企业。
(3)技术改造,扩建项目、紧缺原料供应实行择优安排,除已定项目外,今后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实现升档升级、经济效益达到65分以上的企业。紧缺原料供应在原计划的基础上.对未实现升档升级的减供10%—20%,对经济效益显著的单位增供10%—20%。
(4)升档升级与企业和职工利益挂钩。凡是升档升级的企业,增加一次3%的浮动工资升级面。对经济效益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企业,即在80至100分之间的企业、也增加一次3%的浮动工资升级面,作为一次性奖励。经批准实行岗位工资制的企业,效益进入二档的,岗位工资可以进成本80%,一档的进90%。对未实现升档升级的企业,采取下列惩罚措施:一年未实现升档升级的,厂级干部不享受3%升级;二年未实现升档升级的,全厂取消3%升级面,扣发厂级干部奖金。这样,就把企业的兴衰与职工切身利益联系起来,使升档升级成为职工的自觉行动。
河南省纺织工业厅开展的“升档升级、上水平、创先进”活动,虽然时间还比较短,但已取得成效。通过同类横向对比,各企业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和差距,扫除了自满松劲情绪,振奋了精神。据31个棉纺织厂统计,1986年上半年经济效益达到一档水平以上的由7个增加到15个,三档的由7个减少到3个,档外的由13个减少到10个。全省纺织工业经济效益有了提高,实现了生产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