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动态 > 重要文选 > 2010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投诉举报电话: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扎实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时间:2019-12-05 来源:中国财政 2010第14期
作者:谢旭人

谢旭人 | 时任财政部部长


为保障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按照中央的要求,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日前,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认真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及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专项清查工作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近几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增加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创新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但是,也要看到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既有项目立项环节的问题,又有项目实施、验收环节的问题;既有外部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也有单位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作用,确保中央“三农”工作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二)开展专项清查工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投入越来越大,覆盖面越来越广。能不能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倍受广大农民群众关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把建设项目的钱用好、该发的钱发下去,纠正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行为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改善农村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开展专项清查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和违法问题,向社会表明党和政府从严执政、廉洁从政、坚决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决心,营造一个倍加珍惜并严格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良好环境,有利于教育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思想,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做好强农惠农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二、落实政策,扎实推进专项清查各项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目标任务、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清查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一)明确专项清查任务。一是清理。即对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县级及以下的强农惠农资金,包括对农民的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等方面的资金(含政府投资)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二是检查。即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从资金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进行全面清理,不重复、不遗漏,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及时进行整改。

(二)突出专项清查重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意见》规定,自查面必须达到100%。部级领导小组将重点检查三分之一的省份,省级领导小组重点检查面要达到50%。各地区应把资金投入比较集中、近年来问题反映比较多、管理不规范的地方和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实施意见》具体规定了四个方面的检查重点,即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其他重点专项资金。这四个方面资金量大、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近年来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点和热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清查重点,富有成效地开展专项清查工作。

(三)严厉查处违规行为。严格执纪执法是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清查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坚持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为准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确保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

(四)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过程中,既要着力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又要注重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提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研究解决问题的体制机制性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促进形成强农惠农资金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切实保障专项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和《实施意见》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认真开展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一)确保组织领导到位。由中央18个部门组成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部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国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的领导机构,组建日常工作机构,抽调人员专门负责专项清查工作,广泛动员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业队伍开展重点检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清查情况,各环节要签字确认,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机制。部级领导小组和各地区领导机构分别负责全国和本地区清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负起责任,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清查工作,同时要会同审计部门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和审计部门做好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对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各级发展改革、教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文化、卫生、人民银行、林业、扶贫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本部门的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及时向本级专项清查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部级领导小组建立了分片负责机制,每个成员单位负责对两个或三个地区的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